近日,浙江省政府針對在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內實施東湖地面道路(外翁線—繞城高速)等3個項目進行批復↓↓
原則同意
在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杭州海塘保護范圍內
實施東湖地面道路(外翁線—繞城高速)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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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大運河嘉興段保護范圍內
實施東宗線嘉興段四改三航道整治工程和桐鄉市洲泉化工園區至申和污水廠污水專管工程(管網及泵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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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復》要求,杭州市、嘉興市、桐鄉市政府要切實加強項目實施的全程監管,組織專業機構參與指導,嚴格按照設計方案施工,確保文物安全。項目施工建設過程中如發現文物遺存,應立即停止施工,同時按程序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研究提出保護措施。項目施工結束后應及時做好場地清理和環境修復工作。
內容綜合自浙江省政府官網、杭州林水發布、嘉興文旅發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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