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翻車事件真是層出不窮。有的是帶貨產品有問題,比如今年“315”曝光的鹿哈,帶貨假毛肚;上個月董宇輝帶貨“優思益”。還有的就是偷稅漏稅,之前洛陽網紅“小馬哥”夫婦。今年影響最大的就是網紅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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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2026年4月28日,白冰抖音、微博、小紅書等多個平臺賬號已被禁止關注;4月28日午后,界面新聞查詢發現,白冰抖音、微博、小紅書等平臺賬號已被禁言。其中,白冰抖音賬號顯示“該用戶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已被禁言”,該賬號擁有粉絲超4000萬;微博賬號顯示“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該用戶目前處于禁言狀態”,賬號粉絲為112.5萬;小紅書賬號顯示“該賬號因違反相關社區規則,已被禁言”,賬號粉絲21.8萬。
手機上也能刷到白冰本人道歉視頻:“我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愿意接受處理處罰,全力配合稅務機關完成整改。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公眾人物,更要合規經營、依法納稅,起到良好示范帶頭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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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冰其人
白冰并不是真實姓名,原名姜濤,男,1993年8月6日出生于吉林省四平市,中國美食博主,蘭博基尼中國區俱樂部榮譽會長。
2018年6月10日發布首個短視頻作品,2021年轉型美食探店視頻創作。此后,經過短短三四年時間成為頂級網紅。截至2025年2月5日,其抖音賬號粉絲約4242.4萬,累計獲贊5.8億。
白冰在發展過程犯了“四宗罪”:
第一宗:轉換身份,瞞天過海
白冰作為探店網紅,其實就是個人行為,其收入屬于個人勞務收入所得,依法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在我國,對于高收入群體,個稅稅率,最高可達45%。白冰自然是不想繳納那么多。于是,白冰把這部分收入轉換成個體工商戶收入。因為個體戶的經營所得,適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還可以通過核定征收進一步降低稅負。一個身份轉換,稅率從45%降到可能不到10%。
這是白冰的第一宗罪
第二宗:虛列成本,進行造假
白冰注冊那個個體戶營業執照,其實沒有實際經營。這本身并不什么大問題。白冰的問題在于,他給這個個體工商戶做賬了、進行稅收申報了。在賬面上,他虛列了大量大額的成本費用,然后用這些去沖減應該交的稅。白冰就這樣再次給國家稅收造成重大損失。
第三宗:發票套現,滿足私利
虛開發票本身就是違法行為。白冰通過源頭公司向山東一家人力資源管理公司代開百萬級勞務費發票,經過多層資金流轉,最終回流至白冰及相關人員的個人銀行賬戶。我們知道,有些發票是可以抵稅,有相關的政策。白冰通過虛開發票進行避稅,然后錢轉了一圈又進入自己賬戶,明顯是坑國家的錢。
第四宗:違規報銷,公私不分
白冰在他分享的日常生活視頻中經常出現他個人以及家人使用高端奢侈品的內容。作為個人消費型,本身無可厚非,不是國家公務人員,也算不上違規違紀違法的事。但是,白冰錯就錯在,他把購買高檔奢侈品的費用通過公司報銷了。也就說他把純個人消費算進了公司費用成本。我們知道公司成本是在稅前扣除的,白冰再一次進行偷稅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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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白冰的這一番操作看起來是很“專業”,作為普通人不一定知道也不一定會操作。讓人不得不想起,社會上一些所謂的財稅公司,打著“合法避稅”的幌子,來引導企業進行各種偷稅漏稅行為。他們充當了幫兇,理應一并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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