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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新高教集團有限公司(02001.HK,以下簡稱“新高教集團”)發布公告,宣布黃慧玲辭任秘書及香港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林慧怡同日獲委任接任上述兩項職務,相關人事變動自當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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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顯示,黃慧玲自2016年8月19日起擔任新高教集團聯席公司秘書,任職近十年。黃慧玲擁有香港理工大學市場營銷及公共關系學士學位、香港公開大學企業管治碩士學位,為香港特許秘書公會和英國特許秘書及行政人員公會會員,在提供公司秘書服務領域擁有約13年經驗,曾任職于致同會計師事務所、凱譽香港等機構,并兼任多家上市公司聯席公司秘書。接任者林慧怡現任方圓企業服務集團(香港)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秘書部總監,擁有逾20年公司秘書及合規經驗,曾任多家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公司秘書或聯席公司秘書,持有翻譯榮譽文學士學位及公司行政深造文憑,為英國特許公司治理公會與香港公司治理公會資深會士,具備特許秘書、公司治理師資格及香港公司治理公會執業者認可證明。
新高教集團主營業務為高等教育辦學,在全國7省運營8所全日制高校(含4所本科、4所大專),聚焦應用型技術技能人才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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