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羅平縣馬街鎮荷葉村,這個位于群山之間的小村莊,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里始終處在一種沉重的悲傷中,一直持續到現在。15歲女孩方某某被同班14歲少年蔣某某殺害,讓她的親人們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因蔣某某作案時未滿十八周歲,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這樣的結果讓方某某的父母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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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6日晚上,方某某和同學相約到同村一戶人家玩耍后回家過程中,護送其她回家的蔣某某趁與之在路上單獨相處時產生邪念。在到達距方家不到100米的路邊時,蔣某某突然從身后勒住方某某頸部,將她放倒在地,方某某大聲呼救,蔣某某怕被人聽見,用雙手掐住她頸部,直至她沒有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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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蔣某某將方某某拖拽到路邊,準備將其轉移到附近一處廢棄烤煙房實施侵害,過程中因接到其母親催他回家的電話,便將方某某丟棄在路邊后逃離現場,凌晨1時22分許,兩名騎摩托車路過的少年發現方某某后告訴家長,家長聞訊后報警。
經鑒定,方某某系扼勒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蔣某某于7月7日上午在家中被警方抓獲,4月28日,14歲的蔣某某故意殺人罪、強奸罪被判無期徒刑,雖然其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后果嚴重,但由于蔣某某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依法不適用死刑,判處其無期徒刑是現行法律框架下的頂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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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當天,方某某的父親方先生在法庭上當庭表示不接受判決,并正式提交了抗訴申請,“我不接受,如果他不被判處死刑,那我女兒的死又算什么呢?我會一直堅持抗訴下去”,方先生還透露,從進入法庭到宣判結束,蔣某某幾乎沒什么表情。
據悉在今年3月30日首次開庭時,蔣某某在法庭上對關鍵作案細節刻意回避、拒絕如實陳述,當庭供述與之前存在前后矛盾之處,直到最后陳述階段,他才向方某某父母道歉,甚至提出出獄后可以贍養他們,被方先生夫妻斷然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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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先生了解到,作案后蔣某某藏起了方某某的手機,然后回家睡了一覺,第二天早上6點多,他隨其母親上山采蘑菇,表現得像沒事一樣。案發后接受審問時稱方某某是“頭暈”倒在路上的,有知情者稱蔣某某在案發當天還曾在方某某的自拍照后面留下評論“漂亮”。
方某某出事后,這個家徹底垮了,母親蔣女士快一年沒離開過家了,女兒的房間還保持著原來的樣子,每天都在女兒房間里待著,抱著衣服聞,翻那本裝了四百多張照片的相冊,給女兒生前養的盆栽澆水,她經常哭,哭累了就睡在女兒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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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方先生則靠煙和酒控制失去女兒的痛苦,孩子出事前他一天抽兩三包煙,現在一天要抽七八包,嗓子沙啞得不像樣,去醫院檢查,喉嚨里長滿了甲狀腺結節,他還沒去做手術,因為沒精力。
方先生說從事發至今喝掉了300斤酒熬日子,親戚朋友常被拉來陪他喝,有時候喝著喝著就不說話了,光發呆,“別人都在盼團圓,我卻在盼一場再也回不來的相見,這個家少了最珍貴的你,多想再摸摸你的臉,聽你再喊一聲爸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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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村民說,這起案發后村里外出打工的人少了,有些年輕人留在本地工作,“他們說要自己照顧小孩,擔心老人管不好”,一位村民說起蔣某某,稱是“高高大大的小孩,平時走路碰著他也會笑一下打招呼”,他說平時看不出他能做出這種事。
蔣女士在開庭前表示“無論前面有多大困難,我們都不會放棄,一定要為女兒討回公道”,宣判后方先生當庭提交了抗訴申請,但法律的底線又必須守住,失去女兒的巨大痛苦如何消化,如何從痛苦中走出來,對他們來說,實在是一個無法面對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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