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43歲的林依晨在接受采訪時,罕見地分享了一段過往的感情經(jīng)歷。
林依晨透露,自己在過去某段長達兩年的戀情里,承受了極大的價值否定。彼時,已經(jīng)在演藝圈站穩(wěn)腳跟的林依晨,不僅沒有得到伴侶的支持,反而被要求“退出演藝圈,回歸家庭”。
更令人窒息的是,對方甚至將她視若珍寶的演員職業(yè),輕蔑地貶低為不務正業(yè)的“風花雪月”。面對這樣的情感綁架,林依晨坦言,當時的自己雖然還愛著對方,但內(nèi)心卻有一個聲音清醒地告訴她:“因為他否定了我的工作,就等于否定了我的一部分,這樣的關系既不健康,也不會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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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林依晨透露,此段情感拉扯發(fā)生在在拍攝經(jīng)典偶像劇《我可能不會愛你》期間。戲外,她被要求做依附于人的藤蔓;戲里,她卻飾演著拒絕為愛妥協(xié)、有著獨立靈魂的職場女性“程又青”。據(jù)林依晨回憶,當時她在片場邊看劇本邊流淚,因為程又青的臺詞簡直就是說進了她的心坎里。
在《我可能不會愛你》殺青前夕,林依晨終于掙脫了那段不健康的關系。她用行動證明:真正的愛,絕對包含了對彼此事業(yè)和夢想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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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能不會愛你》劇照
據(jù)媒體此前報道,2010年底,林依晨與鄭家堯的戀情曝光,2011年年底,兩人被曝分手。2016年10月,鄭家堯性侵友人女兒的事件被曝光并提起公訴,最終被判處7年6個月有期徒刑并賠償180萬元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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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依晨的故事就像一面鏡子,照出了無數(shù)網(wǎng)友在親密關系中的困境與掙扎。這段訪談曝光后,迅速引發(fā)了廣大網(wǎng)友的強烈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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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都市現(xiàn)場、新世相、瀟湘晨報 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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