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9日,中國香港特區警察在鯉魚門“安橋”反恐演習中,CTRU、ASU等單位公開持CS/LS7演練,為港警首次公開實裝—港區警察單位已經開始換裝國產槍械的行動,可是,中國澳門特區警察卻消無聲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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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澳門特區警察(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普通單位未列裝國產制式槍械,僅特警隊少量試用國產CS/LR4A狙擊步槍:為何不學習香港特區警察單位呢?為此澳門特區保安司、警察總局及《澳門日報》公開說明,并非性能問題,而是歷史體系、后勤成本、執法環境、法律與預算五大硬性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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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區自葡治時期起長期采用北約標準9mm彈藥+歐洲槍械(格洛克19、SIG P250、MP5等),后勤、彈藥庫存、維修、訓練全鏈路圍繞北約體系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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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手槍(如QSZ92式)雖為9mm,但是,它們的彈匣接口、供彈角度、保險邏輯、扳機手感與格洛克/MP5差異大,換裝需重建整套后勤與訓練體系,成本極高—澳門特區保安司在2025施政報告陳述:“現有歐洲槍械服役期未滿,彈藥庫存充足,全面換裝不符合成本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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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過澳門玩的游客都知道,澳門特區為高密度城區、旅游城市,澳門警察執法以低致命、精準可控為原則,避免過度穿透與誤傷:國產軍用槍械(如QBZ-95/191)威力偏大、穿透力強,城區近距離使用易擊穿墻體/人質造成二次傷害,不符合澳門“最小武力”執法準則;所以,澳門治安警察局2025裝備說明會表示:“警用槍械優先選短槍管、低初速、高停止作用型號,適配鬧市與人流密集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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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澳門特區警員長期使用格洛克、SIG、MP5,操作肌肉記憶成熟;國產槍械雙動扳機、保險位置、拆解方式不同,全員換裝需大規模脫產培訓(約40小時/人),影響日常執勤;澳門特區特警隊僅少量試用CS/LR4A狙擊步槍(用于遠距離精準反恐,不涉及日常巡邏),無需全員適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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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區《第12/2024號法律(武器管控)》規定:警用槍械采購需經保安司審批,優先選用“國際通用、備件易獲、安全記錄良好”型號。而國產槍械在澳門無長期使用記錄與國際安全認證,采購需額外專項測試、法律論證、公眾咨詢,流程復雜且周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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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區警察部隊近年重科技輕輕武器,澳門特區保安范疇預算優先投向無人機、安檢系統、防爆機器人、通訊設備等科技裝備,輕武器換裝優先級靠后—大量國產警用、治安器械、無人機已經進入澳門特區警察單位服役了;關鍵在于,澳門特區警察現有歐洲槍械(如格洛克19、MP5)故障率低、維護簡單、剩余服役期約5–8年,無迫切換裝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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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區警察唯一列裝的國產槍械:CS/LR4A(外貿版26式)7.62mm高精度狙擊步槍。治安警察局特警隊(UEP)專屬反恐/高危狙擊裝備,非普通警員制式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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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徑:7.62mm(北約標準),有效射程:800米。
- 精度:≤1MOA(百米散布≤2.9cm),配白光瞄準鏡+紅外夜視儀。
- 彈匣:5發,全槍質量:約6.5kg,適合遠距離精準打擊。
它們列傳澳門特區治安警察局特警隊(UEP)狙擊組(總部:澳門路環石排灣)。負責重大活動安保、高危人質救援、遠距離反恐壓制,不用于日常巡邏;
- 手槍:史密斯威森M10 .38左輪(全員,約1500支)、格洛克19 9mm(巡邏/特警,約800支)。
- 沖鋒槍:HK MP5 9mm(特警/機動隊,約200支)。
- 霰彈槍:雷明登870 12號(防暴/破門,約100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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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槍:格洛克19 9mm、SIG P250 9mm(全員,約500支)。
- 沖鋒槍:B&T MP9 9mm(反恐/高危抓捕,約50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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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區普通警隊不列裝國產槍械:核心是歷史后勤體系固化+城區執法威力不適配+培訓與預算成本高+法律合規約束,與國產槍械性能無關。目前僅特警隊少量列裝CS/LR4A:用于遠距離精準反恐,不涉及日常巡邏,無后勤體系重建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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