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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西藏證監局官網發布關于對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文|讀創財經
編輯|陳琳琳 責編|馬 強
審讀|陳光強 監制|舒桂林
經查,華林證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在往年開展經紀業務時存在與第三方機構分傭、營銷方案激勵與開戶數直接掛鉤、對證券開戶渠道二維碼管理使用存在漏洞等情形。二是對經紀人管理不到位,存在經紀人合同管理不規范等情形。三是對分支機構營銷活動管理不到位,合規管理要求未能貫穿分支機構營銷業務各環節。
去年以來,華林證券次被監管“點名”,被采取行政監督措施。
2025年3月,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指出公司存在個別項目盡職調查不充分、質控與內核核查把關不嚴、立項程序不規范等問題。監管部門對公司、時任分管投行業務高管朱文瑾、時任投資銀行部總經理葛其明采取監管談話措施,并要求公司嚴格按照內部問責制度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向西藏證監局提交書面問責報告。
2025年9月,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指出上海分公司存在未嚴格規范員工執業行為、個別員工委托證券經紀人以外的第三方開展客戶招攬活動的問題。監管部門對上海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2025年10月,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西藏監管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指出公司存在人員招聘及薪酬管理授權體系執行不到位、代深圳市立業集團有限公司支付個別員工離職補償金、立業集團個別工作人員參與公司經營活動等問題。
2025年12月,公司江蘇分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指出江蘇分公司存在個別經紀人未嚴格按照授權范圍展業、異常交易管理不到位、部分異常交易監控預警未留存核查記錄、未按要求對客戶進行回訪等問題。
根據年報披露,華林證券2025年全年實現營收16.98億元,同比增長18.34%;實現歸母凈利潤5.06億元,同比大增43.35%。
在業績高增長的同時,投行業務的發展遇挫是最為突出的問題。2025年,華林證券投行業務執業評級由B類降至C類。
華林證券自營業務的收入下滑也引發市場關注。2025年,公司自營業務營業收入3.48億元,同比下滑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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