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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的房子,從來都不只是遮風避雨的磚瓦,更是刻著鄉愁的根,藏著歸途的念想,若是輕易舍棄,難免落得日后追悔。老家當地有這樣一戶人家,家中幾個女兒早已遠嫁成家,獨子在外為官多年,家境殷實,老兩口六十多歲時便搬去縣城定居,老家的老屋就此空了下來,常年無人照料。
子女們見老屋閑置,便常勸父母:“房子空著也是空著,風吹雨淋的,時間久了準會漏雨坍塌,到時候一文不值,不如趁現在還完好,賣給旁人,還能換些錢。”老兩口聽著覺得頗有道理,想著老屋放著也是浪費,便動了賣房的心思。
消息一出,一戶鄰居正為兒子成家缺宅基地蓋房的人家立刻找上門來,雙方一拍即合,沒費多少周折,便將老屋賣給了鄰居。此后數年,相安無事,老兩口在縣城安享晚年,子女各自忙碌,日子看似平淡順遂,誰也沒再想起那座遠在鄉下的老屋。
可天有不測風云,八十四歲的老太太突然身染急病,幾經醫治還是撒手人寰。噩耗傳來,散居各地的子女紛紛趕回縣城奔喪,可剛進門,一個棘手的問題便擺在了眾人面前:該在哪里操辦喪事?
老兩口生在農村、長在農村,骨子里刻著鄉下辦喪事的傳統規矩:送終、報喪、守靈、出殯、安葬等每一個環節都講究隆重周全,容不得半點馬虎。可老家的老屋早已易主,再也不是能讓老人魂歸的地方;縣城的房子本就狹小,親戚、鄰居、鄉里鄉親趕來吊唁,連站腳的地方都沒有,更別說擺靈堂、辦酒席了。子女們急得團團轉,最后還是女兒和女婿硬著頭皮,找到本單位的領導求情,領導看在多年交情的份上,才破例允許在單位門口搭一個簡易靈棚。就這樣,一場本該熱熱鬧鬧送老人最后一程的喪事,只得在旁人的目光里,草草將就辦完,連子女們想讓老人走得風光些的心愿,都沒能實現。
喪事剛了,下葬的地點又成了新的爭執點。有人說,老人生是故鄉人,死該故鄉魂,理應埋回老家祖墳,守著祖輩,入土為安;縣城的幾個女兒卻有異議:“葬在縣城的公墓,我們逢年過節燒紙祭拜都方便,不用來回奔波。”遠在千里之外的獨子則提議,將母親骨灰帶走,葬在自己工作地的公墓,日后他能多照看。一家人各執一詞,吵得不可開交,最后還是本家的執事長輩出面調和,才定下了最終的主意:葬在縣城公墓。一來縣城的女兒占多數,往來祭拜方便;二來獨子回來祭拜時,交通也便捷;若是葬在老家,子女們都在外生活,回來一趟路途遠、路況差,祭拜后連個歇腳的地方都沒有——老屋賣了,故鄉便再無“家”了;若是葬在兒子的工作地,幾個女兒千里迢迢去祭拜,實在太過折騰。
送殯的路上,鄉里鄉親看著這場略顯狼狽的喪事,紛紛議論起老兩口當年賣房的決定。有人嘆惜:“老家的房子,就是一個人的根啊,根沒了,連歸途都沒了。”也有人直言:“說到底還是錢迷心竅,好好的老屋賣了,落得如今死后連個像樣的地方都沒有,不值得。”各種說法此起彼伏,聽在子女耳中,只剩滿心的酸澀與悔意。
他們這才明白,母親這一輩子,念的從來都是老家的那片土,那座屋。可因為當年一時的決定,老屋易主,老人臨走連家都回不去,沒能葬在祖墳守著祖輩,魂歸他鄉;而他們這些做子女的,也因為沒了老屋,再回故鄉,只能站在村口遙望,再也沒有一個能推門而入、喊一聲“回家了”的地方,那片朝思暮想的故土,終究成了回不去的遠方。
這便是輕易賣掉老家房子的后患,子女們悔不當初,卻再也無法挽回。所謂一失足成千古恨,大抵就是如此。老屋在,根就在,鄉愁便有處安放;老屋去,根便斷了,余生只剩無盡的遺憾與悵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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