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家店鋪,同一個商品鏈接,同樣的價格,收貨地址不同,東西就天差地別——這不是段子,而是當下不少消費者正在經歷的糟心事。天津一位消費者下單牛仔褲,自己收到的面料厚實、顏色純正、雙排縫線,寄到縣城老家的卻是面料薄軟、單排縫線、斷線頭多;北京的何女士格外鐘愛某品牌拖鞋,在北京買的柔軟舒適,寄到老家卻硬邦邦硌腳。這不是批次差異,也絕非工藝誤差,而是貨真價實的“AB貨”——同一店鋪、同一鏈接,A貨優先發給大城市消費者,B貨則定向投送至下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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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貨”不是某個商家的偶然疏忽,而是一套建立在精密算計之上的精準圍獵。一位生鮮商家的話直白得令人心驚:“有些地方的人不太挑,退貨率低”。在商家的后臺畫像里,一線城市屬于“高敏感、高維權”,農村地區則被標注為“低維權、低敏感”。這套打著算法標簽的分級邏輯,把消費者按照地域和維權能力分成了三六九等,把商品品質變成了一門精密的歧視生意。花同樣的錢,卻得不到同樣的品質,商業誠信的基石正在被一寸寸侵蝕。更令人憂心的是,在黑貓投訴等平臺上,“AB貨”相關投訴已超過3000條,涉及品類從服裝、生鮮到家教、家電,幾乎無所不包。
商家兩頭下注的精算邏輯,暴露出更深層的問題:平臺的默許縱容。商家要搞量身定制的歧視性發貨,必須借助平臺的分倉數據和算法對用戶進行精確畫像。當算法本應是服務消費便利的工具,卻淪為劃分消費者等級、匹配不同質量貨品的“幫兇”,這已經不是技術中立,而是技術的惡意濫用。平臺一邊標榜“技術中立”,一邊放任算法為歧視性發貨提供精準支持,以“批次差異”的模糊說辭與商家心照不宣,把消費者蒙在鼓里,這種行為無異于為歧視性銷售披上了合規的外衣。說到底,平臺拿走的傭金和廣告費來自每一筆交易,“AB貨”越猖獗,平臺利益越可觀——這種利益驅動下的消極甚至暗中縱容,正是亂象屢禁不止的深層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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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層面上,商家的行為已涉嫌消費欺詐。律師指出,同鏈接、同商品、同價格卻混發不同質量貨物,消費者下單即成立買賣合同,商品詳情頁描述構成合同內容,商家發“B貨”屬于擅自變更標的物。若認定構成消費欺詐,消費者有權主張“退一賠三”。但在現實中,消費者維權面臨重重困難:大多數“AB貨”僅是用料、做工上的細微差別,專業檢測成本往往高于商品本身,許多人只能知難而退;而商家輕飄飄一句“批次不同”“生產線差異”,就能輕易搪塞過關。更關鍵的是,目前針對地域差異化發貨的認定細則尚屬空白,處罰多以“退貨退款”告終,違法成本遠低于潛在收益。法律的善意在制度性梗阻面前大打折扣,這是最令人遺憾的困境。
面對“AB貨”這一亂象,不能只靠消費者“自認倒霉”。監管部門應盡快推出“AB貨”的認定細則,將地域差異化、品質減配化發貨納入消費欺詐治理范疇,大幅提高商家的違法成本,讓“糊弄消費者”變成“不敢糊弄”。平臺必須從“技術中立”的偽面具下走出來,主動承擔監管責任,打破算法黑箱,將商品質量、用戶口碑納入核心考核權重。消費者也要提升維權意識,一句“自認倒霉”就是在為劣質商業模式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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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可以下沉,但商品品質絕不能“下沉”。縣城鄉鎮的消費者不該成為被區別對待的“二等公民”。治理電商“AB貨”亂象,不僅關乎消費者個人的合法權益,更事關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公平根基和電商行業的可持續發展。畢竟,真正的好生意從來不是“看人下菜碟”,而是童叟無欺,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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