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5日,歐盟向世界貿易組織(WTO)通報了一項法規草案,擬對(EU) 2022/1616法規(食品接觸再生塑料法規)進行修訂。該草案將引入新的符合性文件要求,修訂歐盟登記簿的管理,規定測試方法要求,并要求某些進口產品在放行自由流通時提交特定文件。意見反饋截止 日期為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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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WTO通報,該草案旨在解決當前再生塑料(包括進口材料)在文件記錄和管控方面面臨的挑戰,為TARIC代碼提供法律依據,并通過交互式數字平臺簡化回收設施的注冊和管理。
符合性聲明及支持文件新要求
該草案的一個核心要素是擴展并澄清了整個供應鏈中的合規文件要求。除了現有針對回收商和加工商的A類和B類聲明外,草案還將引入:
P類聲明:針對部分預處理塑料輸入物及塑料輸入物。
C類聲明:針對成分在后續加工階段不計劃改變的再生塑料材料及制品。
草案還明確,除零售環節外,經營者通常需為該法規所涵蓋的材料及制品在上市各環節提供符合性聲明。在出具聲明時,必須備有支持文件,并在主管部門要求時于十個工作日內提交。
在某些情況下,使用含再生塑料成分的制品包裝食品的食品經營者,如果通過標簽或其他適當文件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和說明,可免于向其零售商及供貨給零售商的經銷商提供符合性聲明。
進口管控及數字登記簿的變更
該草案還將針對含再生塑料的某些進口產品,在放行其自由流通時引入文件要求。根據草案附件,這些要求將特別適用于某些PET材料及制品,包括再生PET輸入物、瓶子、片材、包裝制品、餐具和廚具,并通過指定的CN代碼及相應的符合性聲明進行管理。
此外,草案將通過為主管部門和經營者引入一個非公開的電子注冊系統,來修訂歐盟登記簿的運作方式。它還將擴展并明確凈化設施的注冊狀態類別,包括"新注冊"、"在建"、"有效"、"無效"、"暫停"、"待審核"和"已停用"。
草案還參考了ISO 12418-2:2012附錄A或具有同等或更優性能的方法,用于驗證消費后機械回收PET的特定規格。
過渡措施及后續步驟
根據WTO通報,該草案預計于2026年9月30日通過。草案規定,該法規將在其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后的第二十天生效。
根據草案,符合舊標的產品,可在有限期限內繼續投放市場:需要 A類或B類聲明的產品將享有三個月的過渡期,需要C類或P類聲明的產品可在新法規生效后六個月內無需提供這些聲明即可投放市場。由這些產品制造的再生塑料材料及制品可繼續在市場銷售,直至庫存耗盡。(來源: DPTC F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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