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意漸濃,和諧花開。近日,白山市渾江區人民法院與渾江區綜治中心調解人員共同走進某小區物業公司,成功調處一起因“核桃”引發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促成業主與物業公司當場握手言和,實現了矛盾糾紛的源頭化解、溫情化解。
事情源于小區內一棵核桃樹。時值季節更替,樹上成熟的核桃自行墜落,不慎砸壞了業主停放在樹下的車輛。面對車輛受損的維修費用,業主認為物業公司對小區公共區域及綠化樹木負有管理責任,應當予以賠償;而物業公司則認為核桃墜落屬于自然現象,非人為過錯,并且物業公司已在小區業主群中提示,雙方各執一詞,矛盾逐步升級。
為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渾江區人民法院與渾江區綜治中心迅速啟動“法院+綜治”聯動調解機制,組織經驗豐富的法官和綜治中心調解員共同深入物業公司,開展“上門問診、現場開方”。
調解過程中,法官從法律角度清晰梳理了物業服務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系,指出物業公司對小區公共區域及附屬設施負有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對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盡到提示、巡查、防范等責任。同時,綜治中心調解員從情理和
鄰里和諧的角度耐心勸解,引導業主理性表達訴求,建議物業公司主動擔當作為。
經過一個多小時“面對面”“背靠背”的細致調解,雙方情緒從對立轉向對話,從指責轉向理解。最終,物業公司同意對業主車輛損失予以適當補償,并當場履行,業主也對自然因素導致的意外表示理解,雙方握手言和。
這起“核桃砸車”糾紛的成功調解,是渾江區人民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融入“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基層治理格局的生動縮影。
通過“法院+綜治”聯動模式,將司法專業力量與基層治理資源有機融合,推動矛盾糾紛從“對簿公堂”向“握手言和”轉變,從“事后訴訟”向“前端化解”延伸。
調解結束后,法官和綜治中心工作人員還就小區樹木管理、車輛停放等常見風險點向物業公司提出了可行性建議,幫助其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從源頭上減少類似糾紛發生。
一次調解,收獲的是當事人的真誠笑容,傳遞的是司法為民的暖暖溫度,彰顯的是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智慧。下一步,渾江區人民法院將持續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讓更多矛盾糾紛在“和風細雨”中化解于基層、消弭于未發,為平安渾江、法治渾江建設貢獻更多司法力量。
來源:立案庭
作者:張振良
初審:陳惟男
復審:于滋鈺
終審:燕振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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