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9日,一則“銀行員工轉走儲戶1800萬存款炒股,事發后喝農藥輕生”的消息沖上熱搜,引發全網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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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以為把錢存進銀行就萬無一失,可吉林扶余兩位儲戶的遭遇,卻狠狠打破了這份信任——他們存在扶余惠民村鎮銀行的1800萬巨款不翼而飛,涉事銀行員工輕生被救后被批捕,而儲戶面臨企業倒閉、員工欠薪的絕境,銀行卻只給出一句冷冰冰的“等司法結論”。
這不是一起簡單的個人違規事件,背后牽扯著兩家儲戶的身家性命,數百名員工的生計,還有銀行內控的巨大漏洞。
事情要從2025年下半年說起,吉林扶余的陳冰(化名)和王鳳(化名),先后把自己的血汗錢和企業備用金存入了當地的扶余惠民村鎮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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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陳冰存了1000萬,辦理的是七天通知存款,這筆錢是她經營的數百人企業的備用金,用來給員工發工資、付貨款;王鳳則存了800萬,是自己攢了多年的養老錢,想著存在銀行安全又能賺點利息。
兩人之所以選擇這家銀行,一方面是覺得村鎮銀行接地氣,辦理業務方便,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涉事員工趙某麗的“熱情拉攏”。
趙某麗是這家銀行的老員工,平日里嘴甜,經常以“銀行攬儲任務重”“存款有額外福利”為由,向身邊的人推銷存款業務,還承諾利息比公開利率略高,偶爾還會送些大米、白面,慢慢取得了陳冰和王鳳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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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也沒想到,這份看似真誠的信任,背后藏著一場精心策劃的“監守自盜”。趙某麗在銀行工作多年,深知存款業務的流程漏洞,也清楚陳冰和王鳳的賬戶資金雄厚,早就動了歪心思。
她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偷偷留存了兩位儲戶的身份證復印件,又模仿他們的簽名,在同事的違規協助下,私自辦理了銀行卡掛失、補卡手續——要知道,按照銀行的規定,掛失補卡必須本人到場核驗身份,大額轉賬也需要多重授權,可這些本該嚴格執行的流程,在趙某麗這里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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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趙某麗憑著偽造的簽名和違規補辦的銀行卡,順利將陳冰賬戶里的1000萬、王鳳賬戶里的800萬,合計1800萬巨款,全部轉進了自己的個人賬戶。而這一切,陳冰和王鳳一無所知,直到他們需要用錢時,才發現了不對勁。
2025年12月初,陳冰準備動用1000萬備用金給員工發工資,可登錄手機銀行時卻發現無法登錄,趕到銀行柜臺查詢后,整個人都懵了——自己的銀行卡竟然被掛失了,賬戶里只剩下一萬多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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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是同一時間,王鳳也發現自己存的800萬不見了,存單被人無故掛失,銀行甚至不肯提供資金轉出的流水憑證,讓她連錢的去向都查不到。
慌亂之下,陳冰聯系上了趙某麗,面對質問,趙某麗再也瞞不住,承認了自己轉走存款的事實,說這筆錢被她全部投入了股市,本想賺一筆錢再偷偷還回去,可沒想到股市虧損嚴重,錢根本收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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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震驚的是,事發后不久,趙某麗因為無力償還巨款,又背負著巨額個人債務,竟選擇喝農藥輕生,幸好被人及時發現送醫,保住了性命,隨后就被警方控制。
截至2026年4月29日,公安機關已經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職務侵占兩項罪名立案偵查,檢察機關也已批準逮捕趙某麗,案件正式進入司法程序。可讓人不解的是,涉事銀行的內控漏洞明明肉眼可見,卻始終沒有給出明確的解決方案,反而把所有問題都推給了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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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某麗被批捕,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看似罪惡得到了遏制,但對于陳冰和王鳳來說,真正的絕望才剛剛開始。這筆1800萬的巨款,對她們而言,不是一串冰冷的數字,而是生計的依靠、企業的命脈。
陳冰經營的企業有數百名員工,存進銀行的1000萬是企業的核心備用金,平時用來周轉資金、發放工資。自從發現存款被轉走后,企業的資金鏈徹底斷裂,無法支付員工工資,也無法支付供應商的貨款,訂單無法正常交付,已經瀕臨倒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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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每天都被員工堵著要工資,供應商也天天催款,我實在沒辦法了,再拿不回錢,這家企業就徹底完了,幾百名員工也會失業。”陳冰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聲音里滿是絕望。
據了解,陳冰的企業已經有兩個月沒能給員工發工資了,不少員工因為生活壓力,已經提交了辭職申請,剩下的員工也人心惶惶,不知道自己的工資什么時候能拿到手。有員工表示,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全靠這份工資維持生計,現在工資沒著落,日子都過不下去了,只能天天跟著老板一起去銀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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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王鳳的處境也沒好到哪里去,800萬是她一輩子的積蓄,是用來養老、治病的血汗錢。
自從發現存款失蹤后,她整日整夜睡不著覺,精神瀕臨崩潰,每天都往銀行跑,希望能有一個說法,可每次都被敷衍了事。“我把錢存進銀行,就是相信銀行能保住我的錢,現在錢沒了,銀行不管不問,我以后的日子該怎么過?”王鳳的話語里,滿是無助和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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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拿回自己的存款,陳冰和王鳳多次往返于扶余惠民村鎮銀行、吉林農商銀行總行(2025年12月,扶余惠民村鎮銀行已被吉林農商銀行合并)以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林監管局,可得到的回應卻讓人寒心。
2026年3月16日,扶余惠民村鎮銀行的工作人員表示,已經自查出趙某麗存在違規行為,也承認銀行存在管理失職,但對于存款兌付,只能等“司法結論”,至于什么是“司法結論”、要等多久,卻含糊其辭,只讓儲戶去公安機關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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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陳冰找到吉林農商銀行總行,得到的也是同樣的回復:“你就趕上這事了,這事黃不了,你就等司法結論。”
無奈之下,陳冰又前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林監管局求助,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已經將該事件導入金融違法線索認定程序,但監管部門只有協調督促的權限,無法強制銀行立即兌付存款。
一邊是瀕臨倒閉的企業、嗷嗷待哺的員工,一邊是銀行的推諉扯皮,陳冰和王鳳陷入了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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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司法結論”,這六個字成了涉事銀行推諉責任的擋箭牌。可在法律專業人士看來,銀行的這個說法,根本站不住腳,本質上就是在轉嫁自身的管理風險,推卸應有的責任。
多位律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明確表示,儲戶與銀行之間建立的是儲蓄合同關系,只要儲戶把錢存入銀行,銀行就負有保障資金安全的法定義務,這是《商業銀行法》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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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某麗作為銀行員工,利用職務便利轉走存款,屬于職務行為的延伸,其行為后果理應由銀行承擔,而不是讓儲戶為銀行的管理漏洞買單。
更值得注意的是,這起事件的背后,是扶余惠民村鎮銀行內控體系的全面崩塌。按照銀行的規章制度,掛失補卡必須本人到場,核對身份信息和簽名,大額轉賬也需要多重授權和復核,可趙某麗僅憑偽造的簽名,就能輕松繞過所有流程,轉走1800萬巨款,這說明銀行的印章管理、身份核驗、崗位制衡等核心機制,都成了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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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距離陳冰和王鳳發現存款失蹤已經過去幾個月,趙某麗被批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但1800萬存款何時能追回、儲戶的損失何時能彌補,依然沒有明確的答案。銀行一句“等司法結論”,看似合理,實則是在拖延時間,無視儲戶的絕境,無視自己應盡的責任。
目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林監管局已經介入此事,我們也希望監管部門能加大督促力度,推動銀行履行應有的賠付責任,不要讓儲戶為銀行的失職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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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希望這起事件能給整個銀行業敲響警鐘,加強內控管理,完善監管機制,守住老百姓的“錢袋子”,畢竟,信任一旦崩塌,再想重建就難了。
信息來源:
紅星新聞:銀行員工轉走儲戶1800萬炒股,事發后喝農藥輕生,儲戶稱企業發不出工資瀕臨倒閉,銀行:等司法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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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新聞:儲戶1800萬元存款被銀行員工轉走,涉事銀行稱需“等司法結論”,律師:銀行應承擔第一順位賠付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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