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愛國言論”與“違反法規”之間劃等號,相信絕大多數人的直覺都認為這是不應該的,而且還會質問:誰敢這么做?
近日有個自媒體作者發布內容說,要起訴快手平臺,因為快手平臺把他的愛國言論冠以“違反法規”的名義限制傳播。
這個博主的賬號叫“法律界陳楓”。“陳楓”應該是其真實姓名,從“法律界”三個字看,他可能是從事律師工作的。
陳楓質問,平臺上低俗內容泛濫,假貨橫行卻屢禁不止,為什么偏偏是愛國內容遭到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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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楓認為,“某些力量可能正在有意阻礙優質愛國內容的傳播”。
果真如此,這還的確是一個很大的隱患。果真如此,我認為必須支持這個“法律界陳楓”。
我注意到,陳楓這個內容得到了5.8萬點贊,可見支持他的人非常多。
而實際上并不止5.8萬人支持陳楓,更多的人只是沒看到沒法表達支持而已,如果看到了肯定也會支持。
比如盧麒元轉發了陳楓要起訴快手平臺的消息,并且予以支持,指出“陳楓要求快手公開道歉,這是對愛國言論的尊重”。而盧麒元這條內容得到了6.5萬贊,顯然,這6.5萬贊,肯定既是為盧麒元點贊,也是為陳楓點贊的。
確實,愛國言論應該得到尊重,而且也應該得到支持。愛國,這可以說是一個普世價值觀。以前有人說美國不搞愛國教育。這是騙人的。美國已故總統肯尼迪的名言就是“不要問你的國家能為你做什么,要問你能為你的國家做些什么”。
所以說,果真如陳楓所言,那就理所應當支持陳楓起訴快手平臺,絕不能任由快手平臺打壓愛國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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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認為,對陳楓的支持需要有一個前提,不能是無條件支持。什么前提?這就是前面說過的四個字:果真如此。
陳楓是法學界的,其知法用法,以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非常好的,正確而理性。而毫無疑問,陣楓作為法律界人士,自然也知道打官司要有證據。法官是根據雙方的證據進行評判的。
換句話說,目前公眾對陳楓以及盧麒元的點贊,都是基于他們所發的那些文字,而未看見到陳楓提供任何證據。陳楓聲稱愛國言論被快手平臺判為“違反法規”,那么,陳楓自稱的“愛國言論”而且還是“優質愛國內容”,到底什么樣的呢?
我認為,陳楓即便現在不向公眾展示,到時候也必須向法庭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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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一個言論,是否是愛國言論,又是否違反法規,不能由作者個人說了算。否則的話,誰都會說自己的言論是愛國的,誰都會說自己的言論不違規,這就亂套了。
所以,是否違規,應該比照法律法規。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文章開頭我的第一句話是說,把“愛國言論”與“違反法規”劃等號,絕大多數人在直覺上會認為不應該。這里說的是“直覺”。
直覺不是理性。而如果動用理性,我們會發現,“愛國言論”與“違反法規”二者并非不可兼容。事實上,有些人在表達愛國的時候,確實違反了法規。
U型鎖不就是嗎?砸日產車,破壞別人私有財產,違反了法律,進去了,但他確實在表達愛國。
還有毛星火、浙教先鋒、吃瓜女,等等,他們不光是內容被限制傳播,連賬號都被封了,而他們都聲稱自己是愛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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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陳楓的愛國言論有沒有違反規定,肯定不能是陳楓自己說了算。既然打官司,那就也不再是快手平臺說了算,而應該由法官說了算。陳楓需要把自己的愛國言論提供給法官,由法官比照法律法規,看看到底是否違反法規。
所以,這個案件的關鍵就是看證據。
現在,很多人還沒看到證據就給陳楓和盧麒元點贊,希望陳楓能夠證據確鑿,不要讓大家失望,更不要欺騙大家,別回明明自己的言論違反法規了,卻打著“愛國”的旗號,無理取鬧,收割流量。這不僅失信于網友,也害了盧麒元。盧麒元可是已經信以為真了。
我要等到法院判決之后再看看是否支持陳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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