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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班貝克,人口大約一萬二的小城,五年之內被燒死的"女巫",將近九百人。同樣規模的維爾茨堡,同樣的五年,這個數字也直奔九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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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算下來,差不多每兩天就有一個人死在火刑柱上。舊史里還記載著更極端的場面——某些日子在德國小城單日處決就上百人,圍觀的人群在旁邊鼓掌叫好。三百年下來,整個歐洲被燒死的"女巫"將近六萬,八成都是女性。
但這些人真的會魔法嗎?當然不會。這場延燒了三百年的火,燒的從來就不是巫術。
故事的引線,要從1487年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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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后來直接被人稱作"獵巫圣經"。
克拉默寫它的初衷其實不太光彩。他之前在因斯布魯克想燒死一個女人,被當地主教轟了出來,覺得臉面掛不住,回家閉門寫了這么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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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多頁,核心就講三件事:女巫真實存在;女巫專門禍害男人;必須用酷刑把口供逼出來,然后燒掉。
更要命的是,書里專門論證了一句話——女人天生就比男人更容易墮落成女巫,因為"女人比男人更軟弱、更色情、更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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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5世紀末到17世紀末,《女巫之錘》前后發行了二十九版,銷量僅次于《圣經》,穩坐暢銷榜兩百年。
書是引子。真正點火的,是另外幾樣東西。
第一樣,叫小冰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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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5世紀后期開始,歐洲氣溫驟降。冬天奇冷,夏天奇短,莊稼一茬接一茬地絕收。1626年5月,一場反季節霜凍把巴伐利亞整個法蘭克尼亞地區的葡萄、麥子、果樹一夜凍死。當時蔡爾市長在日記里寫道——土地硬得跟石頭一樣,人們從未見過這樣的天氣。
老百姓不懂氣候,也沒人能解釋清楚。莊稼為什么死?孩子為什么病?牛奶為什么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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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都答不上來,那就總得有個人來背鍋。
第二樣,叫宗教戰爭。
1517年路德開始宗教改革,新教和天主教從此勢不兩立。打到17世紀初,直接打成了三十年戰爭(1618-1648)。瘟疫、饑荒、屠殺,一波接一波。人在徹底無助的時候,最需要的就是一個答案——哪怕這個答案是錯的、荒唐的,只要它能解釋自己為什么這么慘,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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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女巫這個完美的"原因"被翻了出來。
第三樣,叫權力的算計。
氣候災難加宗教戰爭加隨便就能定罪——三個條件湊齊,獵巫這門生意立刻有了商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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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模式很簡單:當時德國境內有種特殊角色叫"采邑主教",既是宗教首領又是世俗領主,一手教權一手政權。被定罪的"女巫",家產全部充公——一半進主教國庫,一半歸審判官和告密者。
也就是說,你燒的人越多,你賺的錢越多。
這就是這場鬧劇最荒唐的內核。不是大家真信魔鬼,而是因為燒人有利可圖。
接下來要講的,是這門生意是怎么把整個德國變成絞肉機的。
故事的主角,是班貝克這座小城。
班貝克的當家人叫約翰·格奧爾格二世·福克斯·馮·多恩海姆,外號"獵巫主教"。
1623年這位主教剛一上任,就把獵巫當成了人生頭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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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城里專門蓋了一座監獄叫"巫女牢"(Drudenhaus),四十多個單間,每間都備好刑具:拇指夾、腿壓板、絞刑架、鐵馬、鐵椅。
重點是,這套刑具不是用來嚇唬人的,是真要往肉里招呼。
定一個人是不是女巫,流程化得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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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扒光衣服,然后在皮膚上找"魔鬼印記"——按當時的說法,女巫身上一定有一處不痛不癢的地方,那就是魔鬼留下的印章。怎么找?用長針,從頭到腳一寸一寸扎。哪兒不流血或不喊疼,哪兒就是"印記",就是鐵證。
這套"扎針術"在蘇格蘭和德國流行得最久,甚至發展出一個職業叫"扎針人"——專門替法庭做這件事,每找出一個"女巫"還有提成。后來歷史學家發現,有些"扎針人"用的是頭部可縮進針柄的特制針,扎下去當然不流血——這叫職業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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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印記找到之后,接著就是逼供。拇指夾,把你的拇指放進去夾緊,直到指甲冒血;腿壓板,把小腿夾住一寸寸壓扁;吊刑(strappado),把雙手反綁吊到房梁上,再放下來,反復八次,關節脫位是基本操作。
被吊上去的人里,最有名的一位,叫約翰內斯·尤尼烏斯。
尤尼烏斯是班貝克的市長,在城里屬于體面人。1628年6月,一個已經被刑訊定罪的法官在受刑過程中,被迫"供出"了他。罪名是參加過"巫魔夜宴",和魔鬼簽過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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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尼烏斯哭了。
然后他做了兩件事。
第一件,他按對方暗示編了一個"巫魔夜宴"供詞:某天晚上他騎著一只會飛的大黑狗去參加聚會,在場的還有誰誰誰——名字是牢頭一邊給他暗示,一邊讓他報出來的。
第二件,他用盡最后一點力氣給女兒維羅妮卡寫了一封信,賄賂一個看守把信帶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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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封信后來成了獵巫史上最著名的物證。幾天后,尤尼烏斯被綁上柴堆,燒死。
他只是九百多個名字里的一個。
班貝克1626到1631這五年,確認被處決的就有近九百人。1629年是高峰,光這一年就處決了167人。這座小城所謂"巫案",波及的層級之廣,從乞丐到議員,從神父到市長本人,通通跑不掉。
更徹底的是隔壁維爾茨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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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家人是另一位采邑主教菲利普·阿道夫·馮·埃倫貝格。這位仁兄燒得更狠——五年燒了大約九百人,其中有據可查的至少49個不到12歲的孩子,有的孤兒院的小孩才7歲,被指控"和惡魔有染"。
被燒的還有19到43名天主教神父,以及主教自己的親侄子恩斯特·馮·埃倫貝格。親侄子被燒之前先砍頭,算是主教的最后一點"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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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維爾茨堡城里流傳一種說法——這座城三分之一的人,都被懷疑參加過"巫魔夜宴"的黑名單。
而這套獵巫機器的運轉邏輯,本質上是一臺永動機。被抓的人在刑訊下被迫供出"同謀",同謀被抓后又被刑訊供出新的"同謀",新的同謀再被抓,再被刑訊,再供新的人。
像滾雪球。五年時間,幾千個人,無窮無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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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諷刺的是,這些人臨死前的"罪行清單"幾乎都是同一個模板:跟魔鬼簽了約、騎著掃帚去參加夜宴、親吻了魔鬼的屁股、害死了某個鄰居的奶牛。
連"罪行"都是流水線生產的。
那這場瘋狂,最后是怎么停下來的?
說出來你可能都不信——不是因為良心發現,也不是因為科學進步,而是因為生意做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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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年前后,班貝克和維爾茨堡的獵巫狂潮越燒越大,大到開始燒城里的富商、貴族、官員的家眷。這些人有資源、有人脈,直接把狀告到了神圣羅馬帝國皇帝那兒。
皇帝費迪南二世一看,這事兒壞了——再燒下去,自己的財政基礎和地方治理都要塌方。1630到1631年,皇帝接連發出詔令,要求停止濫用刑訊。1631年,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率軍占領維爾茨堡,獵巫主教埃倫貝格病死,審判直接停擺。班貝克那邊,獵巫主教多恩海姆1632年也死了,這場鬧劇才慢慢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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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重要的"剎車",是一個叫弗里德里希·施佩的耶穌會神父。施佩當過獵巫審判的隨行神父,親眼看著上百個"女巫"被燒死。這經歷把他的頭發熬成了白色。
1631年,他匿名出版《刑事告誡》(Cautio Criminalis),系統性地戳破了整套獵巫邏輯——他在書里寫道,所有刑訊逼出來的供詞都是沒有價值的,他親手送上火刑柱的那些人,沒有一個真的有罪。
這本書在歐洲流傳開,成為獵巫狂潮真正退潮的轉折點。但代價已經付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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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現代史學界主流估算,從1450年到1750年這三百年間,整個歐洲被指控為女巫的人大約10萬,被處決的在4萬到6萬之間。其中,光是德意志地區(神圣羅馬帝國境內)就貢獻了大約2.5萬人,占全歐洲一半。被燒死的人里,80%是女性,年齡超過40歲的中年婦女,是最高危人群。
回看這場延續三百年的瘋狂,真正燒的是什么?
不是巫術,因為巫術從來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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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的是那些人無法解釋的恐懼——氣候變了、瘟疫來了、丈夫死了、孩子病了。燒的是那些有利可圖的算計——抄你的家、占你的地、奪你的錢。燒的也是那些不甘心當少數派的從眾——你不喊燒,就輪到你被燒。
人類歷史上很多悲劇從來不是來自魔鬼,而是來自一群手里握著火把的"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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