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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崔桂忠
浙江舟山的小李花38萬元買了107箱“茅臺”,經官方鑒定全部為假,而上家汪某的進貨成本每瓶僅100元。更令人心驚的是,小李起初試喝時竟覺得“口感不錯”,這才大膽追加訂單。一瓶成本百元的勾兌酒液,換上一張高仿標簽,就能以1500元、1900元的價格流入消費者的酒桌——這不是孤例,而是一條黑色產業(yè)鏈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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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酒泛濫并非新問題,但“38萬元買107箱全假”這個極端案例撕開了一個更值得警惕的現(xiàn)實:當造假技術已進化到“口感難辨”的程度,當社交電商為假貨提供隱蔽通道,我們賴以信任的消費環(huán)境正在被低成本、高回報、低風險的黑色產業(yè)鏈持續(xù)侵蝕。
假酒何以泛濫?答案在于供給、需求與監(jiān)管三個維度的合力。
供給端:暴利驅動下的“全方位高仿”。一瓶假酒成本100元,轉手1500元,利潤率高達1400%。汪某這一單就凈賺35萬元。如此畸形的利益空間,足以讓造假者投入技術、研發(fā)“口感”——從包裝、防偽到酒體勾兌,形成分工明確的產業(yè)鏈。當造假者開始研究味覺,消費者的舌尖就不再是安全防線。
需求端:心理弱點與“面子經濟”的合謀。小李的案例并非偶然。微信交易、私人轉賬、現(xiàn)款現(xiàn)貨——這套充滿風險的模式為何仍有人買單?因為價格誘人,因為“身邊人喝過覺得不錯”,更因為“做生意需要撐場面”。部分消費者甚至明知可能是假酒,但看中低價與高仿包裝,仍愿意購買用于請客送禮。貪便宜、圖方便、信熟人,疊加面子消費的隱性需求,為假酒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市場。
制度端:監(jiān)管縫隙與違法成本的算術題。微信等社交平臺上的私域交易,幾乎處于監(jiān)管盲區(qū)——沒有平臺審核,沒有票據(jù)留存,交易完成后連維權對象都難尋。物流、包裝、印刷等上游環(huán)節(jié)缺乏全鏈條溯源管理。而最致命的是違法成本過低:汪某銷售金額達38萬元(違法所得35萬元),依據(jù)《刑法》第214條,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數(shù)額巨大(銷售金額25萬元以上)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在高破案難度、低查處率面前,這道算術題對造假者依然“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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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酒泛濫,本質是對公共信任的持續(xù)透支。消費者買一瓶茅臺,買的不僅是酒水,更是品牌背書的品質承諾和社交場合的身份確認。當真假難辨、流通無阻,受害者不僅是錢包和健康,更是整個市場的信任基礎。今天你花1500元買到勾兌酒,明天花3000元也未必能買到真貨——價格信號失靈,“劣幣驅逐良幣”便不再遙遠。
打擊假酒,不能只靠專項行動,更需系統(tǒng)性的制度重塑。檢察機關依法公訴是事后追懲的必要手段,但事前預防與市場凈化需要更扎實的設計:電商平臺和社交軟件應對酒類等高價值商品的私域交易承擔連帶監(jiān)管責任,強制使用可追溯的第三方支付與交易存證;物流、包裝、印刷等上游環(huán)節(jié)納入全鏈條溯源,對批量發(fā)貨實行抽查核驗;建立便捷的消費者送檢通道,降低鑒定門檻,讓“疑似假酒”能低成本驗證。最關鍵的是,要讓售假的違法成本真正高到“不敢犯、犯不起”——違法所得35萬元,對應的不應是幾年有期徒刑的低概率懲罰,而是高額賠償、信用破產與刑責并重的必然后果。
回到那個最樸素的問題:一瓶成本100元的假酒,憑什么能賣到1500元?因為它寄生在消費者對品牌的信任之上,寄生在低價心理與面子需求之中,更寄生在監(jiān)管縫隙與執(zhí)法軟肋之間。斬斷這條利益鏈,既需要法律亮劍的力度,也需要消費理性的覺醒——不貪便宜、不走私域、不迷信“口感不錯”,更需要全社會對“造假有利、售假無礙”這種畸形邏輯的零容忍。
酒桌上喝下去的,不應該是看不見的隱患;而市場上流通的,應該是經得起檢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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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崔桂忠,曾任某部隊政治委員,海軍上校軍銜。現(xiàn)任大連市旅順口區(qū)委辦公室一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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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易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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