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以色列《基本法》,總統赦免權有兩條硬約束:第一,赦免只能在司法程序徹底終結后行使——當事人已被定罪甚至服刑期間;第二,總統做決定前,必須征求司法部長的法律意見。而內塔尼亞胡的貪腐案自2020年開庭至今,80余場聽證會走完,證人質詢和證據提交仍未完成。
一個連“已被定罪”門檻都沒邁過去的人,要求總統跳過多道司法鏈條——放在任何法治國家,這都不是“拒赦免”,而是“程序上不能辦”。
赫爾佐格的真實角色也被誤讀了。他所屬的工黨系雖已式微,但總統職位在以色列扮演“國家統一象征”。若在內塔尼亞胡拒不認罪、案件未審結時強行赦免,等于向全國宣告總理可以凌駕于司法。
2023年司法改革引發的數十萬人上街抗議記憶猶新,赫爾佐格選擇“推動認罪協議”這條中間路線,是在司法獨立與社會穩定之間找平衡。
至于特朗普的公開施壓,在以色列國內幾乎無波瀾。美國前總統的喊話,對以司法系統和公眾輿論的邊際效應早已歸零。內塔尼亞胡曾寄望的“美以特殊關系”保護傘,2025年后拜登政府的冷處理已經證明:美國兩黨對他的態度,遠沒他自己以為的那樣不可或缺。
內塔尼亞胡過去兩年最熟練的拖延戰術——用外部沖突制造“戰時總理”不可替代性——正在失效。
4月25日至27日對黎巴嫩南部的空襲及真主黨的回擊,又一次被他的律師團隊當作申請延期庭審的理由,“安全保密”四個字在法庭上用了不下十次。但2026年初停火協議生效后,以色列社會已回歸常態。
火箭彈陰影減弱,民眾注意力重新聚焦到國內經濟、房價以及10月7日襲擊調查爭議上。緊急狀態不再是日常,法庭也就沒有了無限期推遲的正當性。
2026年的“團結黨”無非舊劇本重演。真正值得關注的,是它能從利庫德集團內部挖走多少右翼叛離者。內塔尼亞胡長期依賴極端宗教政黨,溫和派早有不滿。如果能撬動3到4個議席,右翼陣營的組閣優勢將徹底崩塌。
但那是10月大選的事。對內塔尼亞胡個人而言,更緊迫的倒計時在特拉維夫地區法院的庭審日程表上。第81場聽證會后,大約還有11個完整審訊日。
檢方指控他收受價值超20萬歐元的雪茄、香檳,并通過監管政策換取電信巨頭的媒體正面報道。若最嚴重的受賄罪名成立,最高刑期10年——對于一個75歲的老人,這意味著什么不言自明。
赫爾佐格拒絕赦免的那一天,內塔尼亞胡失去的從來不是一張“金牌”,而是一個他從未真正擁有的選項。剩下的路只有兩條:認罪,換取免于入獄的協議;或者賭庭審會因某種外部沖擊再次中斷。后者曾屢試不爽,但戰爭不會永遠繼續,而法庭,永遠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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