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州有異蛇,黑質而白章。今有異業,執典章而決訟獄。歲拔其一,募有能通者,授以資格。
有蔡氏者,三世為律。其祖執業時,鄉鄰有訟,多以情理和之。至其父時,契約漸繁,始專刑民。迨蔡氏執業十年,幾經法治之變,嘗蹙然曰:“吾祖執業時,月接三案,猶可晏如。吾父執業時,月接十案,常焚膏繼晷。及吾之世,日接五案不得休,所閱卷宗,月可等身。發疏齒落,而案牘益山積焉。”
問之,則泫然曰:“昔者法條不過數百,今則盈千累萬。司法解釋層出不窮,裁判觀點年更歲易。民事則物權合同侵權紛爭日滋,刑事則網詐金騙科技之罪月異。企業常法,非團隊不可支,上市并購,無專所不能為。當事人晨咨暮詢,法官朝開庭晚寫判。同業競利,操觚如市賈,律所兼并,規模若巨賈。慕律師之厚酬而入門者,半道病廢者不可勝數。曩與吾同試者,今存不過十之二三。”
余聞而愈悲。孔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今法科之盛,執業之眾,豈非世糾紛愈繁之征耶?
然,較諸無律師之世,弱者噎泣于強梁,冤者銜恨于囹圄,則今猶可為也。
蔡氏振衣而言:“吾非畏案牘之勞形也。所痛者,同業相攻,以技術性辯護延滯審判。有律所包裝風險代理,鼓當事人興不必要之訟。有前輩傳授焦慮經營法,先恐嚇后收重金。如此執業,雖日進斗金,與悍吏剝蝕小民何異?此吾所以中夜捫心,汗透重衫者也。”
嗚呼,孰知法治進程中,專業倫理之失守,耿耿不寐,如有隱憂。
故為之說,以俟夫觀人風者得焉。
其辭曰:
法條滋蔓如蒿蓬,律令森森羅其中。
豈知正義天平上,金錢權重壓千鈞。
城南律所摩天立,城北調解室已空。
歲歲法考人如潮,幾人真為解倒懸?
仿柳宗元《捕蛇者說》體而作,以述當代法律職業之多維圖景。文中“蔡氏”系假托,非雅奇也。今律師已逾七十五萬,法學院年畢業生十萬計,然調解、和解等非訟機制日衰,好訟之風漸長,此非程序正義之本意也。今多案結事未了,譬如櫻花之校,百錯仍可碩,專業倫理如堤,一案潰則百案濫,可不慎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