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6日凌晨3點左右,海南省瓊中縣一個偏僻的小山村,有幾戶住山寮的人家隱約聽到劈劈啪啪柴草燃燒的聲響,那聲響似乎來自附近王勁雄家的山寮,但沒有人起來出門過去看看。
大清早,有人回村路過王家山寮,突然發現昨天還是好端端的一處茅草房,怎么一夜間竟化為了灰燼?
海南的山寮很有些地方特色。那里的山區農民一般除了在村子里蓋有比較正規的瓦房外,為了方便種莊稼養雞鴨,還喜歡到村外的山坡上尋找樹多涼快的地方搭個簡易的茅草屋,這便是他們所說的山寮。所以,當農活忙的時候人們多住在山寮里,而到農閑之時又多回到村里去住。
那人回到村里見人便說,王勁雄家的山寮夜里被燒個精光,恐怕人都被燒死了!
而此時,王勁雄因為和幾位麻友鏖戰了一宿,還在村里家中呼呼大睡呢。他得知消息后心慌意亂地奔上山,猛然間在灰燼中發現了妻女的尸體,當時“啊——”的一聲大叫就暈過去了。
醒來后發瘋一般地跑回村里,邊跑邊喊:“不好了!我的妻子、孩子都被燒死了!”
凄厲的喊聲驚動了整座山村。
案情報到縣公安局,待刑警大隊趕到現場,已是天光大亮。現場四周的芭蕉林沒有受什么損失,主人養的雞、鴨還在林中悠閑地漫步,但小小的山寮已不復存在,只剩下幾根焦黑的柱子戳在那里。灰燼中,除了可見鍋碗之類生活用品,最明顯的,就是已被燒成黑炭的三具焦尸,其狀慘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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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王勁雄的妻子阿菊和兩個年幼的女兒。
勘查人員起先還考慮是不是點油燈走了火,引發了火災事故,但進一步的勘查馬上就發現了問題——
阿菊趴臥在門口,脖頸子上可看出明顯的三道刀痕,她頭朝著門外,像是要跑出去;7歲的大女兒伏在母親身上,脖子被砍開一條大口子;5歲的小女兒仰面躺在母親近旁,頭頂似被鈍器砸得凹陷下去。阿菊身上放著一把砍刀,也已被燒焦熏黑,經辨認系死者家中之物。
法醫尸檢證實,三名受害人的呼吸道均內無煙灰,應是被殺后遭焚尸,但未發現精斑及其他分泌物,不能確認有性侵犯行為。
然而,這樣的現場依然不能不讓偵查人員考慮到強奸未遂殺人上。受害人阿菊是個頗具幾分姿色的女人,雖然已生過兩個孩子,但豐滿的體態仍顯示出一種成熟的女性美,惹得一些男人有事沒事總喜歡圍著她打轉。她本人曾在縣城的一家發廊做過洗頭、按摩工作,人也比較放得開。
據阿菊的丈夫提供,平日睡覺,阿菊是上戴胸罩、下面只穿一條中褲,而現場發現她穿了三角褲衩,外面又套了中褲,但沒見胸罩——這是比較反常的。
而且,阿菊住的山寮比較偏僻,不知情者是很難找到那里的。
綜合調查分析,山寮起火時間應在凌晨3點左右,死亡時間也大致在一兩點鐘。很可能是某個暗中覬覦她的色男,也可能是二人合謀,趁黑摸進屋內欲行不軌,一定是把人驚醒了,睡外間門口小床的阿菊與其沖突起來,拼力搏斗并想逃離,色男惱羞成怒,用砍刀殺死阿菊;睡里間大床的兩個小孩發現情況不對,哭喊著往外跑,色男為滅口將小孩先后殺死,接著是焚燒滅跡,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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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人員圍繞著阿菊周圍的關系人迅速展開摸排。很快,作案嫌疑落在了三個人身上:
鄰村的賈木茁,40歲左右,住在距現場約10公里的一個山寮,平日喜好拈花惹草,對別人老婆特感興趣,與阿菊來往較多,熟悉現場環境,曾在一次酒后紅著眼揚言,非要殺幾口人、放幾次火不可,案發之后跑到現場去看熱鬧,但始終回避死者丈夫,不敢搭腔。他被列為頭號嫌疑人。
同村的38歲還未結婚的李大卿被列為二號。他的好色是出了名的,專喜歡干些偷看女人洗澡、解手的勾當,有錢了就外出嫖宿。村民反映,此人時常在阿菊的山寮附近游蕩,看見阿菊就嬉皮笑臉地湊過去搭腔。有一次,阿菊坐在板凳上篩稻谷,他站在旁邊假意說話,實際是居高臨下地從寬松的領口處偷窺人家的胸部,被王家大女兒發現其歹意狂罵了一通。
三號是同村的林加鵬,36歲,因為賭博致使他老婆帶著四個孩子外出改嫁。他與死者丈夫是麻友,關系不錯,兩家的山寮約隔著一里地的山路,他常到王家去喝酒、聊天,有時也無傷大雅地跟阿菊開開玩笑。村民反映,他常干些偷雞摸狗的勾當,被發現了就明著拿,沒人敢管他,但沒發現有騷擾女性的行為。只是案發后,民警找他了解情況,沒問兩句話就似乎有些坐立不安。而且,他與賈木茁有親戚關系,如果是兩人作案,賈木茁找的幫手有可能就是他。
這三人有一個共同的點,就是案發當夜的活動都無法清楚證實。
在實際的偵查活動中,通過調查走訪、察言觀色,發現一兩處疑點,圈定幾個嫌疑人,這并不困難,真正難的是找到與案件直接關聯的證據。在這種情況下,要保證偵查能抓住重點深入下去,從嫌疑人中迅速排除無辜就成了當務之急。
發案一星期后的7月13日,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心理測試中心的特邀研究院洪天明受省公安廳指派,攜帶心理測試儀前往瓊中縣協助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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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天明用了一天時間研究現場情況,編制測試題,重點放在了作案情節的捕捉上,比如作案的時間,作案的工具,作案的過程,等等,總共擬制了57條提問。
第二天,三名嫌疑人被帶到了鎮上的農場招待所。洪天明按照辦案人員排列的順序,先測的賈木茁。測前談話中,賈顯有些心虛,表示擔心被冤枉了。但是,測試圖譜表明,他對案情的目標題根本沒有相關的生理反應,只能排除他的嫌疑。洪天明告訴辦案人員,可以讓他走了。
接著測李大卿。同樣從圖譜上被明顯排除。洪天明同樣說放這人回去吧。但是,瓊中的刑警是頭一次接觸心理測試技術,對洪天明的結論并不大相信,怎么問一些問題,看看儀器,就能排除嫌疑啦?那些偵查到的疑點又做何解釋?所以,他們并沒有讓這兩名嫌疑人走,而是留下人,準備必要時繼續訊問。
對此,洪天明也不好多說什么,接著往下測吧。林加鵬被帶進來了。洪天明上下一打量,這人個子不高,看上去很精壯,剛美過發,油光锃亮的右偏分不知抹了多少頭油,胡子收拾得干干凈凈,一雙眼睛微笑著,并不躲閃。洪天明先簡單地問了一些個人及家庭情況,便直奔主題:“你對阿菊母女三人遇害這件事是怎么看的?”
“怎么看?”林加鵬“嘿嘿”笑著,“我能怎么看?破案還是要靠公安啊。”
“發案那個晚上你在干什么?”
“我在看人玩麻將……”
“后來呢?”
“回家睡覺……”
“那你幫我們分析分析嘛,看看會是怎么回事。說什么都沒關系。”
“我嘛……咳,我能分析什么。要是我,是不敢干的,見了就害怕呀。那天,我還幫著勁雄哥料理后事,抓了他家放養的雞、鴨帶下山。一看到他家被燒的山寮,我真害怕。”
“你跟他家的關系不錯嗎?”
“當然了。我們的關系村里人都知道的。”
“那你更應該幫助我們找到那個做這件事的人嘍。”
“這話是對的。哦……叫我說,村里沒人會這樣做,肯定是外面的人干的……”
在談話中,洪天明感覺,這個林加鵬沒有絲毫驚慌,且有些“老江湖”的架勢,能言善辯,看起來應該沒什么問題。經過10分鐘的測前談話后,林加鵬很痛快地表示同意接受測試,協助公安弄清問題。他按要求在測試椅上坐好開始接受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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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經過第一遍測試,林加鵬在多個目標題上生理反應明顯!這個結果表明他有作案嫌疑!不過,根據測試要求,還需要重復測試兩遍來確定這個結果。
測試間隙,洪天明不動聲色地問他,是不是有些緊張。
他說,還可以吧。
那就繼續。
第二遍開始了。嘿,真是怪了,這一遍除了個別目標題有強烈反應外,大部分相關問題則普遍較弱,達不到認定的分值。而且測試中,林加鵬顯得煩躁不安,時而搖頭晃腦雙腳亂動,時而兩只手翻上翻下,不按要求保持手心朝上的姿勢。洪天明幾次提醒他,但他依然如此。
這種情況從來沒碰到過。洪天明想,還是測完第三遍再考慮吧,他又開始了提問。
前幾道題的反應仍然不行。當問到“這個案子是你干的嗎?”林加鵬的脈搏突然下降。這是個很特殊的現象,有人認為是極度緊張所造成,但他的皮電反應就是上不來。提問到15道題時,林加鵬手捂著前額,連連說:“不行了,頭暈得很,不行了……”這時候的林加鵬面色蒼白,一掃測前談話時的風采。
“怎么回事?怎么一下子就頭暈了?”洪天明問。
“我也不知道。頭就暈了。”林加鵬用一只手支撐著頭,面帶痛苦狀。
“沒原因,可能嗎?”
“就是暈嘛。”
顯然,測試已無法進行下去,只能到此為止。一名測試人員給林加鵬取下了身上的傳感器。
洪天明仔細地分析了這兩遍半測試的結果。第一遍的心理反映與案情確實吻合得很好,能說明問題,可到了后邊就不行了。是不是屬于知情人?結合林加鵬測試中的表現及原來對他的調查情況,洪天明慎重地認為,林加鵬知道整個作案過程,但難以確認他本人是否涉嫌作案。
他略做思索,然后眼睛定定地直視著坐在測試椅上的林加鵬,突然站起來走到他的身邊,在肩頭上一拍,用肯定的聲調對在場的辦案人員說:“這個人有問題啊。”
此言一出,洪天明明顯感到手下林加鵬的身子在發癱。辦案人員也看出了端倪。瓊中刑警大隊的鄭廷強副大隊長等立即將林加鵬帶下去進行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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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洪天明告訴負責此案的瓊中縣公安局領導,這個人應該對案件知情,但不見得參與了作案。
然而,在下午的訊問中卻有了新發現:林加鵬的胳膊被不經意地碰撞了一下,不想他觸電般地一哆嗦,這個細節引起了辦案人員的注意,捋起他的衣袖,大臂上露出了一小塊青紫傷痕!
聽了這情況,洪天明即刻想到,林加鵬在測試中為什么老晃頭、說頭暈,生理指標為什么弱,很可能是搏斗中形成的傷!他告訴辦案人員:“女人是愛打頭部的,快去檢查他的頭部有沒有傷。我想應該是有傷。”
結果,在林加鵬精心梳理的右偏分的濃發下發現一處約5公分長的楔形創傷!
這就對上了。第一遍測試時林加鵬的體能還可以,所以圖譜曲線還能標示出他的與案件相關的心理痕跡;而第二遍時,自信消失、恐懼緊張、頭上有傷等因素造成體能迅速消耗下降,直到測試無法進行。但是,這個發現肯定能給破案帶來機會。其實,林加鵬平時梳的是左偏分,為了遮蓋右邊額角上方的傷口,專門到美發廳給改成了右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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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這些情況,洪天明重新做出結論:林加鵬涉嫌參與作案。
審訊于是加大了力度。
林加鵬辯稱,頭上的傷是被竹子刮的。問在什么地方,他支支吾吾說不記得了。明顯的謊言。這樣的楔形傷根本不可能是由樹枝刮劃的,只能是用鈍器擊打才能形成——稍有常識的人都會看出問題,更別說要瞞過專業法醫了。審訊人員扣住傷口這個主題,緊追不舍。
經過近一天的頑抗,林加鵬理屈詞窮,只好吞吞吐吐地承認是自己作的案。他交代:
2000年7月5日晚11時,我來到同村的王某家,看見阿菊的丈夫王勁雄在這里跟別人打麻將賭錢。看到凌晨2時,我返回家中,躺在床上難以入眠,就想王勁雄正好在村里打牌,他家山寮只有阿菊母女,何不趁機去偷鴨賣錢。想好了,我就摸黑來到阿菊的草寮處動手抓鴨。
鴨的驚叫聲驚醒了阿菊,阿菊持手電筒就來照我,照見是我偷鴨,便大聲地罵起來。我只好放下手中的鴨子,上前向阿菊求情。但阿菊不肯放過我,還用手中的木棒擊打我的頭部,疼得不行,我就惱火了,搶過木棒打她,她被打后跑回屋內拿起一把長柄砍刀來砍我,我只好搶過砍刀將她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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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阿菊的大女兒驚醒后就撲到阿菊身上哭,我怕被人發現,又一刀砍死了她。
這時,阿菊的小女兒在里屋躲到床底下,我去把她拖出來砍倒,并用木棒猛打二人頭部。
之后,我擔心這三人復活,便用打火機分別從草寮的門口及東南角點火焚燒草寮滅跡。
為偷幾只鴨子,竟然斷送了三口人的性命,真是殘忍之極!
林加鵬的供述基本符合現場勘查情況,特別是那把刀是阿菊拿出來的,解釋清了一個疑問,因為據王勁雄講,那把砍刀平時是放在床下的,外人要一下子找到可能性不大。
拿下口供,大家都松了口氣,有人就提出可以收兵休整一下了。這時,洪天明忙說:“不可,還得繼續審。一般殺人案都有血衣,不拿到血衣,這案子不能算破。”
從事心理測試技術的人員都清楚,這項技術當時只是為認定嫌疑人提供一個有科學依據的參考,為破案提供一些心理線索,而真正要把案子拿下來,仍然離不開艱苦的取證工作。事實上,有不少的案子雖然經測試認定了嫌疑人,但終因證據不足最后辦“黃”了,這樣的事例不在少數。
對呀,不能一高興就把這么重要的事兒忘了,興許是給累的。鄭廷強副大隊長用涼水狂沖了一把臉,再次抖擻精神上陣。一聽問到作案時穿的衣服藏在哪里,林加鵬閉口不語了。
雙方又開始了心理的較量。
這邊,局領導召集辦案人員商量,可能這案子不是一人干的,提出圍繞著林加鵬繼續摸排,又列出了6名嫌疑人進行心理測試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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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洪天明就又緊著忙活了幾個小時,認定林加鵬的弟弟知情。馬上訊問。林加鵬的弟弟倒比較痛快,說他是根據自己推測,這案子肯定是他哥干的。他推測的情節跟他哥交代的竟然一模一樣。
那邊的審訊,看看林加鵬有些松動了,鄭廷強趁熱打鐵地說:“如果這是你干的,你就好好交代,我保證在材料上把你的認罪態度寫上,爭取保你一條命;但咱們也別把話說死了,萬一實在保不住命,你上刑場,我肯定來送你上路。”
林加鵬苦著臉,無奈地搖搖頭,只得再次把整個作案經過述說了一遍,并補充說,他放火逃走后,想到自己身上濺有血跡,便跑到村后的魚塘去洗身上的血,把脫下的血衣踩入了魚塘的爛泥中,然后只穿著內褲跑回家睡覺去了。
7月16日上午,在林加鵬帶路指引下,辦案人員從魚塘里找到他丟棄的帶血衣褲一套。
案件至此是基本清楚了。關于作案人數,林加鵬始終說是他一人干的,而且證據也指向的是一個人。估計他是把自己干的事跟他弟弟說過。但他弟弟始終不承認,只說是自己推測的結果。
另外關于林加鵬偷鴨時究竟發生了什么,也還值得推敲。林加鵬平日偷東西都是明偷,根本不怕村里人說東道西,怎么阿菊罵他,他不跑,反而上前求情了?對這一點,村里人都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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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天明分析,當時是半夜三更,天氣又熱,林加鵬睡不著跑出去,究竟是為偷鴨還是別有企圖,這不好說死了,但面對著一個上身袒露、僅穿短褲而且又熟悉的漂亮女人,作為男人很有可能臨時想上前占個便宜。只有這種行為才好解釋阿菊為什么要“棒打頭部”。而且就是阿菊的這一棒子打下去后,讓他惱了起來,結果占便宜的想法變成了兇殘的殺戮。
當然,這些都是辦案過后的一種推測。
2000年11月1日,林加鵬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01年1月12日,林加鵬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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