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美僑報網編譯喬莯報道】近日,哥斯達黎加兒童、青少年和青年委員會(Comisión de Juventud, Ni?ez y Adolescencia)一致通過《規范未成年人訪問和使用數字平臺法》。該法案明確禁止14歲以下兒童在社交媒體和其他數字平臺上創建個人賬戶,旨在強化未成年人在網絡環境中的安全保障,防范各類潛在風險。
哥斯達黎加《號外報》報道,根據法案,哥斯達黎加14歲以下兒童僅可訪問經認證并配備家長控制功能的兒童版社交媒體平臺。14歲至18歲青少年則須在獲得家長明確授權后,使用未成年人身份證(TIM)完成身份驗證,方可使用相關服務。
法案要求科技公司默認關閉無限滾動、自動播放等易誘發沉迷的功能,并主動屏蔽暴力、色情等不良內容。法案同時還規定,由教育部與國家兒童福利委員會(PANI)共同制定數字素養計劃,幫助家庭識別并規避網絡環境中的各類風險。
為確保相關規定落實,電信監管局(Sutel)將作為監管機構,有權對違規平臺處以最高相當于50倍基本工資的罰款,對于嚴重者甚至可責令其停止運營。
議員梅麗娜·阿霍伊(Melina Ajoy)表示,多項研究表明,未成年人過早接觸社交媒體,可能面臨網絡欺凌、社交焦慮以及與陌生人接觸等多重威脅。她強調,有組織犯罪團伙常利用數字平臺誘騙未成年人,并呼吁立法者支持這項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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