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一通信企業委托中介招工,竟要求求職者微信余額達到300至500元方可面試,中介稱此舉是為防止員工短期離職引發薪資糾紛,如此奇葩門檻,既荒謬又違法,更寒了求職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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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邏輯,實在令人費解。到底是先有工作才有錢,還是先有錢才有工作?這家公司的要求,無疑陷入了“先有蛋還是先有雞”的悖論。求職本是因生計所需,經濟拮據者往往更珍惜崗位、更愿踏實苦干,以余額判定穩定性,完全是本末倒置。
從法律與公平層面看,該操作已然越界。微信余額屬于個人私密財產信息,企業無權強制查驗,此舉涉嫌侵犯個人隱私;以資產金額劃分求職資格,直接歧視經濟困難群體,公然違背公平就業原則。所謂“防跑路、防糾紛”的理由,不過是企業逃避用工管理責任的借口,暴露出對自身薪酬待遇與留人機制的極度不自信。
企業防范用工風險,應靠規范用工制度、合理薪酬結算、人性化管理來實現,而非用“防賊式”思維設置奇葩門檻。不尊重勞動者、不依靠待遇留人,只會陷入“招工難、留人更難”的惡性循環。就業市場容不得這般傲慢與偏見,監管部門應及時介入糾偏,肅清招聘亂象,守護公平就業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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