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印度尼西亞《創造就業法》的深入落實,印尼法律部近期發布了 2026年第5號法規(Permenkum No. 5 of 2026)。自 2026年2月23日 起,印尼商標申請流程迎來重大合規變動。對于計劃進入或已在印尼布局的企業及個人,原有的資料準備習慣必須立即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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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心變動:從“可選”變為“強制”
根據新規,以往在申請階段相對寬松的證明文件,現已列入強制提交清單:
1. 外國個人申請者:
必須提供有效的護照掃描件(Scanned Passport)作為身份證明。
2. 外國企業/法律實體:
必須提供公司章程(Article of Association)或類似的商業主體設立證明文件。
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身份證或護照掃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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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優先權申請:翻譯門檻提高
如果您基于海外首次申請日期主張優先權(Priority Right),新規明確要求:
?所有優先權證明文件必須附帶由印尼宣誓翻譯員(Sworn Translator)出具的印尼語譯本。普通翻譯件或未加蓋宣誓章的譯本將不再被接受。
3.深度解析:新規釋放了什么信號?
此次變動反映了印尼知識產權局(DGIP)對主體真實性審查的加強。
- 打擊惡意搶注: 通過強制核實企業章程和個人護照,提高了“皮包公司”或虛假主體的注冊難度。
- 流程標準化: 明確了包括兒童證(KIA)在內的證件效力,使法律適用更加具體化。
4.企業應對建議
- 資料預審:建議企業立即自查,在提交新申請前,提前完成公司章程的調取及董事護照的脫敏掃描。
- 翻譯前置:涉及優先權的客戶,需預留額外時間進行印尼語宣誓翻譯,避免錯過6個月的優先權寬限期。
- 合規先行:2026年2月23日以后提交的申請,若資料不齊將直接面臨補正甚至無法受理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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