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0年代初江山縣缸壇廠有江山縣陶器廠。
江山縣陶器廠總產值:14 萬元,固定資產原值:26.3 萬元,電話:李家總機轉,全民所有制;1960 年開工,職工 38 人,企業代碼:330823450056;主管單位:江山縣經濟委員會;主要產品:缸、甕、壇、雜件;地址:江山縣趙家鄉窯里村。
江山縣陶器廠(國營江山陶器廠)。
江山縣陶器廠(又稱缸甫底陶器廠)是位于原江山縣趙家鄉窯里村缸甫底自然村的全民所有制地方國營企業,是江山地區傳統制陶業在計劃經濟時期的重要代表,以生產日用粗陶為主,在浙閩贛邊界區域有廣泛市場影響。
1、基礎檔案(核心信息);企業全稱:江山縣陶器廠(對外亦稱國營江山陶器廠);企業性質:全民所有制(地方國營);主管單位:江山縣經濟委員會;企業代碼:330823450056
開工時間:1960 年(正式以 “江山縣陶器廠” 建制投產);廠址:江山縣趙家鄉窯里村(今江山市雙塔街道缸甫底村);聯系電話:李家總機轉;職工規模:38 人(1960 年投產初期);經濟指標:總產值:14 萬元;固定資產原值:26.3 萬元;主要產品:缸、甕、壇、雜件(含火熜罇等日用粗陶)。
2、歷史沿革(從私營窯到國營廠)
明清至建國前:私營窯業時期;窯里村缸甫底自明代起即為江山傳統制陶中心,初名 “窯崗”,后因窯下搭茅草鋪燒缸甕改稱 “缸甫底”。明代:江西黃氏建窯燒缸甕,劉氏建窯燒土瓦,后黃、劉聯合經營,形成缸甫底缸瓦窯,有上窯、下窯、外窯三座土窯。清末至民國:為黃、劉氏家族私立窯,世代傳承,以燒制缸、甕、壇等日用粗陶為主,供應本地及周邊地區。
建國后:公私合營與國營化(1955—1960);1955 年:私營缸瓦窯轉為集體缸瓦社,納入集體化生產體系。1958 年 5 月:升級為地方國營陶器廠,開始國營化運營。1959 年 6 月:劃歸鹿溪公社管理,改稱鹿溪公社陶器廠。1961 年 1 月:曾與三卿口瓷廠短暫合并為江山陶瓷器廠,3 個月后分離,恢復江山陶器廠建制,即 1960 年正式投產的全民所有制企業主體。
計劃經濟鼎盛期(1960—1990 年代初);作為地方國營企業,承擔浙閩贛邊界地區日用粗陶供應任務,產品以缸、甕、壇等儲糧、儲水、腌菜容器為主,供不應求,需憑關系購買。
擁有50 米長龍窯,一次可燒制數千件產品,出窯半天即可售罄,是當時江山及周邊地區重要的日用陶生產基地。職工以本地制陶工匠為主,傳承傳統手拉坯、龍窯燒制技藝,工作服印有 “國營江山陶器廠” 標識,成為當時職工身份的象征。
后期轉型與關停(1990 年代后);隨著塑料、搪瓷、不銹鋼等替代產品普及,傳統粗陶市場萎縮,企業經營逐步困難。約1990 年代中后期,江山縣陶器廠停產關停,窯火熄滅,廠房與窯址逐步廢棄,成為江山制陶業歷史的見證。
3、生產與產品
核心產品(日用粗陶);缸:大、中、小規格儲水缸、腌菜缸、酒缸,為農村家庭必備儲具。甕:小口大腹,用于儲糧、腌菜、儲酒,密封性強。壇:中小型儲具,多用于腌菜、醬菜、調料儲存。雜件:火熜罇(取暖用)、花盆、陶盆、陶碗等日用雜陶。
生產工藝(傳統制陶);原料:采用江山本地優質陶土,粘而有韌性,適合燒制粗陶。成型:以手拉坯為主,輔以模制,保留傳統慢輪陶車工藝。燒制:使用50 米長龍窯,柴火燒制,溫度約 1000—1200℃,一次燒制數千件,周期約一周。特點:產品結實耐用、價格低廉,符合農村實用需求,但工藝相對粗獷,無精細裝飾。
4、歷史地位與影響;地方國營工業代表:是江山縣 1960 年代重要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體現計劃經濟時期地方工業布局,為縣域經濟與民生供應提供支撐。傳統制陶傳承載體:延續缸甫底數百年制陶技藝,培養大批本土制陶工匠,是江山 “江山窯” 民間制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區域民生影響:產品覆蓋浙閩贛邊界農村,解決儲糧、儲水、腌菜等剛需,是當時農村生活不可或缺的物資來源。歷史遺存價值:窯址與廠房雖已廢棄,但作為江山制陶業從私營到國營的歷史見證,具有地方工業史與民俗史研究價值。
5、現狀
江山縣陶器廠已關停多年,原窯址(龍窯)與廠房位于今江山市雙塔街道缸甫底村,部分窯體與建筑遺跡尚存,成為當地制陶歷史的記憶符號,未進行大規模開發保護。
![]()
![]()
![]()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