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備受社會廣泛關注的“西安女護士被前男友殺害案”有了最新消息。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從被害人家屬處獲悉,在此前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師某豪死刑后,被害人家屬董女士告訴記者,師某豪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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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遇害的董某卉照片
據本報此前報道,去年11月3日,“西安女護士被前男友殺害案”于上午10時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當日下午,經過近5小時的庭審,該案法院將擇日宣判。該知情人士稱,法庭辯論的焦點是被告人師某豪是否構成自首。師某豪當庭表示對不起被害人,愿意接受任何處罰。
2026年2月10日,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從被害人家屬處獲悉,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師某豪獲死刑。被害人家屬告訴記者,他們對判決滿意,將會帶著判決書去祭奠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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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某卉父親接受媒體采訪
根據記者獲取到的判決書顯示,一審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被告人師某豪和其堂姐介紹被害人董某卉(歿年31歲)和師某豪的同學談對象未果。后師某豪與董某卉頻繁聯系并于2019年10月二人確定男女朋友關系且同居,但董某卉和師某豪家人均明確反對。2020年5月,師某豪與其妻子協議離婚并繼續與董某卉相處,董某卉父母多次要求董某卉停止和師某豪的交往。二人相處期間,師某豪曾因生活瑣事多次毆打董某卉,且在2024年3月,因師某豪毆打董某卉,董某卉報警后師某豪被公安機關處理一次。后董某卉提出和師某豪分手,師某豪仍多次通過微信等方式糾纏董某卉。其間,師某豪向其堂弟借用轎車并將其隨身攜帶的雙刃刀具放置該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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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某卉的日記成為關鍵證據
2024年6月19日,師某豪發現無法通過微信聯系到董某卉,遂前往董某卉住處并通過添加微信好友的方式頻繁聯系董某卉。次日,師某豪駕車再次去找董某卉,在董某卉居住的小區地庫通過添加微信好友等方式聯系董某卉,后董某卉回復信息并來到地庫見到師某豪。當日18時50分許,師某豪駕車載著坐在副駕駛位置上的董某卉,商談雙方感情問題。其間,董某卉再次提出分手,師某豪不愿分手,因此二人發生爭執,師某豪遂從主駕駛位腳墊處取出一把雙刃刀,朝董某卉脖頸處捅刺,師某豪未進行任何施救,直至董某卉死亡。當日19時09分,師某豪通過微信給其堂弟發消息稱其將董某卉殺死,后又從車后備箱取出被子蓋在董某卉身上以掩蓋其罪行。當日20時25分,師某豪駕車載著董某卉尸體到派出所投案。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徐韶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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