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女子到醫院就診時,聲稱被42歲的男醫生猥褻,表哥得知后暴揍醫生為她出氣,導致醫生2根肋骨骨折、多處軟組織挫傷,后醫生被鑒定為輕傷二級,表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捕,醫生要求嚴懲表哥,并提出索賠50萬,法院會如何判決?
(案例來源:浙江省諸暨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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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勇42歲,是諸暨市一所醫院的男醫生,事發當晚19時許,未成年少女周娟因頭暈,和母親楊麗一起到衛生院就診,當時醫院里正好是鄧勇在值班。
楊麗將女兒頭暈的事情告知鄧勇后,鄧勇表示要做進一步檢查,楊麗遂去醫院掛號,等她回來去找醫生和女兒,想要用力打開其中一個房間時,卻發現房間門被鎖上。
鄧勇見有人敲門,回復說馬上就好,楊麗想著估計檢查會很快結束,就和來醫院打狗針的外甥趙鈞聊天,檢查結束后,鄧勇陪同周娟走出檢查室。
周娟出來后情緒激動,眼角還留著淚水,楊麗就上去抱住周娟,周娟哭著要回家,也不說什么事情,在楊麗和趙鈞的再三逼問下,周娟才說出剛才的事情。
周娟告訴母親,進入檢查室后,醫生就將門反鎖,然后醫生就讓她脫衣服,在她不愿意的情況下,鄧勇趁檢查之機,觸摸她的腰部、腹部、胸部。
周娟還說,鄧勇提出要檢查下面的淋巴,還讓她脫褲子,她當時非常害怕,就脫了褲子,醫生沒有戴手套,就摸了她的下體,并強調不讓她對外講檢查的事情。
周娟說,醫生對她猥褻時她很害怕,就沒敢吱聲,后來是騙醫生頭暈才跑出來,楊麗聽到后火冒三丈,就沖過去抓住鄧勇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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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鈞本來是和女朋友一起來醫院打狂犬疫苗,才23歲的他得知表妹被人欺負,更是怒不可遏,沖上去就開始用拳頭打鄧勇的左右顴骨各一拳,將鄧勇的眼鏡打碎在地。
而后,趙鈞對準鄧勇胸口踹一腳,鄧勇倒在地上后,趙鈞又在鄧勇左腹部踹一腳,楊麗本來想勸架,見狀也上去打鄧勇巴掌,直到后來被值班醫生勸開。
趙鈞一方報警后,鄧勇因涉嫌強制猥褻,于次日被諸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當日上午,鄧勇被送諸暨市人民醫院門診治療,檢查診斷為左側第8肋骨骨折。
后鄧勇又先后2次在諸暨市人民醫院檢查,診斷左側第8、9肋骨骨折,經鑒定,鄧勇左側第8、9前肋骨折,多處軟組織挫傷,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
趙鈞對該鑒定意見提出異議,申請重新鑒定,紹興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出具法醫學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書,鑒定意見為鄧勇的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傷二級。
趙鈞于事發次日,經民警電話通知,主動到派出所,期間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承認是自己用腳踢鄧勇胸腹部,用拳頭擊打鄧勇頭面部。
檢方認為,趙鈞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后果,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鑒于趙鈞犯罪后能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且趙鈞自愿認罪認罰,建議對趙鈞免予刑事處罰。
鄧勇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依法以故意傷害罪追究趙鈞的刑事責任,并對其從重處罰,判以實刑;判令趙鈞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費共計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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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鈞及辯護人提出:
1.對公訴機關指控趙鈞故意傷害的罪名及證據均無異議,但本案起因特殊,趙鈞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應免予刑事處罰。
2.趙鈞承認打人不對,但他相信表妹不會說謊,她說是醫生猥褻,他才做出沖動的事情,本案起因是鄧勇強制猥褻婦女過錯在先,趙鈞出于義憤,情緒激憤失控打人,情有可原。
3.案發后趙鈞主動報警,后經民警電話通知,自動到派出所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打人行為,依法構成自首,且趙鈞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自愿認罪認罰。
4.鄧勇雖然鑒定為輕傷二級,但未致傷殘,現鄧勇已康復,趙鈞行為的社會后果及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小,且趙鈞賠償態度積極,已自愿預交10萬元賠償款。
衛生院醫生詹某表示,醫院規定對婦女進行婦科或隱私檢查,必須經當事者同意,且要第三方或護士、醫生、家屬陪同,否則就是違反規定,該規定經過培訓,是常識性規定,當天鄧勇對女孩檢查時,沒有第三方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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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法院會如何判決?
趙鈞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后果,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趙鈞具有自首情節,并自愿認罪認罰,法院依法對其從寬處理,但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提出對趙鈞免予刑事處罰的量刑建議,與趙鈞所犯的罪行不相適應,不予采納。
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法院酌情予以采納,根據趙鈞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等,法院依法對其宣告緩刑,判決趙鈞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10個月。
同時,鄧勇提出的訴請,雖未提供醫療費等相關證據,考慮到鄧勇自案發后,一直被羈押在看守所的實際情況,且趙鈞又自愿表示以預交款賠償鄧勇,故對趙鈞的賠償意愿,法院予以照準。
經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判決趙鈞賠償鄧勇各項經濟損失人民幣10萬元,駁回鄧勇的其余訴訟請求。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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