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二審、死刑復核和發回重審】刑事訴訟羈押期限法律法規匯總(全)
作者:張春律師,廣東知恒(廣州)律所合伙人,專注于經濟犯罪案件辯護
注:本文原創,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導語——本文根據《刑事訴訟法》對犯罪嫌疑人在一審、二審、死刑復核和發回重審階段的羈押期限及不計入審限/辦案期限進行歸納匯總。
![]()
正文:
一、一審階段羈押期限
1.速裁程序
普通:10日;可能判處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15日,辦案機關:辦案法院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2.簡易程序
普通:20日,可能判處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1.5個月,辦案機關:辦案法院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3.普通程序
普通:2個月;2個月無法辦結的:3個月;辦案機關:辦案法院
其他情況:6個月;辦案機關:上一級法院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4.補充偵查
第一次:1個月;補充偵查后重新計算期限:6個月;
第二次:1個月;補充偵查后重新計算期限:6個月;
辦案機關:辦案檢察院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注:至此,一審審限最長可達二十個月
5.情況特殊還需要延長(未限制次數),每次延長1-3個月;辦案機關:最高院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七十三條:申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延長審理期限,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層報。有權決定的人民法院不同意延長的,應當在審理期限屆滿五日前作出決定。
因特殊情況申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延長審理期限,最高人民法院經審查,予以批準的,可以延長審理期限一至三個月。期限屆滿案件仍然不能審結的,可以再次提出申請。
6.改變管轄
自改變后的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計算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二、二審羈押期限
1.上訴抗訴
不服裁定:5日
不服判決:10日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2.移送
收到上訴狀后移送:3日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3.閱卷
檢察院接通知后閱卷(不計入審限):一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或者第二審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公訴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都應當派員出席法庭。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決定開庭審理后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查閱案卷。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以內查閱完畢。人民檢察院查閱案卷的時間不計入審理期限。
4.普通審限
普通上訴、抗訴:2個月;辦案機關:辦案法院
其他:4個月;辦案機關:高院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注:至此,二審最長可耗時4個月(審限)+1個月(閱卷期)+13日(上訴、抗訴、移送)
5.情況特殊還需要延長(未限制次數),每次延長1-3個月;辦案機關:最高院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因特殊情況申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延長審理期限,最高人民法院經審查,予以批準的,可以延長審理期限一至三個月。期限屆滿案件仍然不能審結的,可以再次提出申請。
6.最高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審限自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三、死刑復核和發回重審階段羈押期限
1.死刑復核
無限制期限;辦案機關:最高院
2.發回重審一次
原判事實不清或證據不足(可以發回);辦案機關:辦案二審法院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后,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
(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原審人民法院對于依照前款第三項規定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作出判決后,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或者裁定,不得再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3.無次數限制發回重審
1)違反公開審判規定;違反回避制度;剝奪或限制當事人法定訴權,可能影響公正審判審判組織組成不合法;其他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辦案機關:辦案二審法院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審人民法院發現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審理有下列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一)違反本法有關公開審判的規定的;(二)違反回避制度的;(三)剝奪或者限制了當事人的法定訴訟權利,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四)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2)高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判)辦案機關:高院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七條: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應當由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后,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高級人民法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判。
3)最高院不核準死刑的(可以發回重新審判或者予以改判)辦案機關:最高院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條: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應當作出核準或者不核準死刑的裁定。對于不核準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發回重新審判或者予以改判。
四、不計入審限/辦案期限
1.中止審理
被告人患嚴重疾病無法出庭;被告人脫逃;自訴人患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未委托代理人;不能抗拒原因
辦案機關:辦案法院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 在審判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的,可以中止審理:(一)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脫逃的;(三)自訴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未委托訴訟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審理的原因消失后,應當恢復審理。中止審理的期間不計入審理期限。
2.對被告人作精神病鑒定
辦案機關:辦案機關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對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
3.辦案單位移送卷宗
辦案機關:辦案機關
◆沒有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司法會計鑒定能否作為證據使用?
◆股東擅自轉讓股份被控職務侵占罪的4個無罪辯點
◆詐騙案件:行為人被口頭或電話傳喚到案,如何爭取自首?
◆《司法會計鑒定意見情況說明》認定的非法獲利少了一千多萬,依舊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兩個辯點
◆經驗談:簽署認罪認罰,律師還能不能做無罪辯護?
◆集資詐騙案件中“詐騙方法”的認定(附不構成詐騙罪及二審改判的成功案例)
◆第三方支付平臺提供支付通道涉嫌洗錢,如何從“明知”做無罪辯護?
◆為賭博平臺提供第四方聚合支付為什么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從詐騙案件看:“電話通知到案”如何實現自首的有效辯護?
◆刑事案件:取保候審后,是不是沒事了?會緩刑嗎?還會偵查嗎?
◆律師全面解讀:三協會發布的NFT(數字藏品)倡議,釋放的合規信號
◆閑談:我和辦理批捕的前檢察官聊,為什么偵查階段很需要刑事律師
◆張春律師:網絡犯罪案件如何對電子數據展開有效辯護?
◆實務研究—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財物與違法所得如何認定的?
◆實務研究—刑事案件中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的法律法規(詳細版)
◆實務研究—刑事案件中“涉案財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如何辯護
◆刑事拘留通知書會向家屬透露哪些可以拯救親人的有用信息?
◆辦案感言||陷入刑事“官司”后,去找關系來疏通案件,可不可靠?
◆“兩高一部”發布《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
◆對“兩高一部”發布的《電信詐騙司法意見二》全文逐條解讀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無罪不起訴案例最新大全——以246份案例為樣本
◆假冒注冊商標罪—無罪辯點統計大全
◆辦案實錄:開庭時為什么不能給被告人戴手銬腳鐐?
◆張春律師:涉嫌經濟犯罪—如何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進行有效辯護?
◆經濟犯罪案件對司法會計鑒定意見的四大辯護要點
◆刑事案件——偵查階段律師的工作內容大全
◆刑事案件——審查起訴階段律師工作內容大全
◆辦案實錄|當我被刑事拘留后,我說“等我的律師來了再說”
◆辦案記錄:這起刑事案件取得階段性的成果
◆裁判要旨|詐騙類犯罪案件 司法會計鑒定意見不被采信的41種情形
◆金融詐騙案-成功啟動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裁判觀點統計大全
◆家屬及當事人應當知道的7天內批準逮捕的條件、決定及執行的機關
◆詐騙罪再審改判無罪-辯護意見 | 2020年最新、最全無罪案例統計大全
◆詐騙罪再審改判無罪-裁判要旨 | 2020年最新、最全無罪案例統計大全
◆刑事案件中——審查起訴階段辯護律師如何高效閱卷(技能)
◆保險詐騙罪法律、司法解釋、審判參考案例等規范性文件匯總
◆p2p平臺暴雷,如何收集證據報案?什么時候可以拿回投資款?
◆如何準備報案材料,立案的可能性才會提高?(技能)
◆刑事案件—律師如何在偵查階段進行有效辯護
作者:張春律師,廣東知恒(廣州)律所合伙人,專注于經濟犯罪案件辯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