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以及促進號碼資源的充分利用和促進公平競爭的考慮,工信部一再要求“攜號轉網”的業務需要規范辦理,不得擅自增設辦理條件、人為設置障礙,不得利用“攜號轉網”實施惡性競爭行為。讓消費者享受到“攜號轉網”帶來的諸多福利與便利性。然而事與愿違,家住眉山的市民李先生(化名)在辦理“攜號轉網”時卻遇見尷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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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李先生前往中國電信一營業廳辦理攜號轉網時,在營業廳給中國聯通發送申請授權碼時,卻被告知:“號碼有網齡合約,且是兩年。”對此,李先生是十分納悶,怎么又續約了?不是已經取消了嗎?
據李先生介紹,今年2月份因家里需要重新安裝寬帶,“聯通”公司目前在其所住的小區也未開展有寬帶業務,隨即李先生前往三蘇路聯通營業廳咨詢攜號轉網的業務該如何辦理,營業廳內的工作人員告知李先生,其號碼有網齡兩年的合約計劃,需要合約期滿后才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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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李先生回憶,早在今年3月份的時候,李先生在三蘇路營業廳咨詢時,工作人員告知合約期已滿,4月1號就可以辦理“攜號轉網”事宜。4月初,李先生又再次前往三蘇路聯通營業廳,工作人員告知可以辦理,但是該網點不能辦理,需要前往環湖路營業廳(大潤發對面)辦理,當日,李先生攜帶身份證到環湖路營業廳,同時并明確告知該營業廳工作人員,自己要攜號轉網,最后工作人員給李先生辦理了該業務,且明確告知李先生在48小時左右就可以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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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繼續說道:4月初在辦理業務時已明確告知工作人員需要攜號轉網,為什么中國聯通還會給自己續約兩年,而且是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己也沒有到中國聯通的任何一個營業廳去辦理過續約的業務,而且中途也沒有接到過有關中國聯通工作人員的電話辦理該業務。無奈之下的李先生致電中國聯通客服溝通時才得知,在5月1日,中國聯通為李先生再次續約兩年,同時該客服也查詢到李先生于4月辦理了解除網齡合約等業務。
最后,李先生提到,自從致電聯通客服后,該公司的客服回訪時,并不是針對我提出的問題來釋疑,而是一直追問為什么要“攜號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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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人無信而不立,企業無信而不興,在當今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誠信對于一個品牌,一個企業而言,那就是一種精神,一種財富,只有讓消費者認為是可靠的,可信的基礎下,才能使企業獲得豐富的收益與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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