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街街坊
家里有“小電驢”的要注意了!
“飛線充電”?
違規進入地下車庫停放充電?
違者或面臨罰款
一起看看詳細通知
關于新華街全面整治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
及禁止違規進入地下車庫停放充電的工作通知
各村(居)委會:
為嚴格落實2026年6月1日新華街消防安全整治專題會議要求,壓實屬地管理與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責任,切實筑牢轄區消防安全防線,有效杜絕電動自行車私拉線纜充電、違規入庫存放充電引發火災事故,依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廣東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全街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整治,清零私拉線纜“飛線充電” 安全隱患。
各村(居)須立即行動,對轄區內居民樓棟開展全覆蓋排查整治。針對住戶私拉亂接電線、高空接駁線纜為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充電等違規行為,應第一時間現場勸阻并責令立即整改。對當事人不在場的,在單元門口、樓道等醒目位置張貼書面整改告知書,列明違規行為法律責任及整改要求。對于拒不整改、反復違規的住戶,將相關違法線索移交相關執法部門依法查處,實現隱患動態清零。
二、從嚴規范地下車庫管理,嚴禁電動自行車違規入庫停放充電。
各村(居)須督促物業單位嚴格落實地下車庫管控要求。未按消防規范配套電動自行車專用集中停放充電場的地下車庫,一律禁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進入車庫停放或充電。物業單位須在地下車庫出入口、關鍵通道顯著位置設置“禁止電動自行車入內停放充電”的警示標識,落實安保人員定點值守、日常巡查勸阻制度,從源頭攔截電動自行車違規入庫、違規充電行為。
街道將開展常態化督導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力、隱患整治流于形式,轄區持續存在私拉線纜充電、電動自行車違規入庫等消防安全隱患且未閉環整改的村居、物業單位,依法依規約談通報、追究相關責任;相關違法線索移送相關執法部門實施行政處罰。
請各單位收到本通知后,即刻部署落實相關工作,全面排查整改隱患,切實消除消防安全隱患,常態化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居住環境,保障轄區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特此通知。
新華街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6年6月5日
附:本通知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及具體條文摘錄
一、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2022修訂)
第十二條第(三)項:在物業服務區域內,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責任:(三)加強對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汽車停放、充電行為和充電設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室內場所停放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及其電池充電;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及其電池進入電梯轎廂。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在建筑物的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室內場所停放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及其電池充電,或者攜帶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及其電池進入電梯轎廂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廣東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2026.4.1日施行)
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影響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的行為:(五)攜帶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及其電池進入高層建筑電梯轎廂,或者將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在高層建筑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以及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室內場所停放、充電;
第三十條: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已經作出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或者規章未作出處罰規定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三、《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2024.12.30施行)
第三十八條:電動自行車以及蓄電池應當在符合消防安全和用電安全的場所進行充電。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實施下列行為:(一)攜帶電動自行車以及蓄電池進入電梯轎廂。(二)在建筑物的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室內場所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以及蓄電池充電......;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由消防救援機構依照《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的規定處理;過失引起火災的,依法追究民事/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物業服務人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行為未勸阻、制止,或者未及時報告的,由消防救援機構或者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按照職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物業服務人為單位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物業服務人為個人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來源:新華街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
編輯:花三文
“花都融媒視頻號”內容推薦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