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杭州市司法局召開“法治杭州建設20年——實質化解行政爭議 合力建設法治政府”新聞發布會。會上,杭州中院通報了一起“區政府‘主動’當被告化解‘官民矛盾’”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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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會現場。杭州市司法局 圖
據介紹,十年前,李某向杭州某區政府承包了150畝林地進行墾造,先后投入了數百萬元資金。2020年,因承包地塊靠近水庫,被相鄰區整體劃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項目被迫叫停,前期投入面臨血本無歸。
該糾紛的棘手之處在于,劃定保護區是合法行為,但李某的損失客觀存在;補償責任應由哪個區承擔、標準如何確定,兩地多次協商均未形成共識。
為依法厘清權責,李某所在區政府主動為他聯系法律援助律師,并提議通過訴訟程序破解僵局,“區政府自己‘主動’當起了被告”。
隨后,杭州中院成立專門化解專班,法官多次實地調查,在明確補償法律依據后,主持兩區召開面對面溝通會,逐一厘清權責邊界,細化補償方案。開庭當日,兩區負責人均出庭應訴,各方當庭達成一致意向,法院出具調解書,補償款分兩期支付到位。
“在這起跨越兩區的行政補償糾紛中,法院在法律框架內尋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約數,讓歷時數年的糾紛畫上圓滿句號。”杭州中院表示。
行政訴訟俗稱“民告官”,一頭連著群眾,一頭連著政府,直接關系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和對法治的信心。據介紹,近年來,杭州法院行政審判呈現穩中向好態勢。2025年一審行政訴訟收案2988件,較峰值年份增幅回落19.31個百分點;行政機關敗訴率實現“六連降”;調撤率連續5年保持在30%以上,爭議實質化解成效明顯;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100%,“告官見官”成為常態。
當天的發布會還公布了一起“辦案與治理并重”的典型案例。在該案辦理過程中,法院主動延伸審判職能,在實質化解行政爭議的同時,推動解決群眾就醫交通擁堵等“急難愁盼”的問題,助力行政管理從“事后處罰”向“前端治理”轉變。
梁某駕駛汽車行至某醫院門口路段,因人流密集未在人行橫道停車讓行,被某交警大隊罰款100元、記3分。梁某不服,申請復議后提起訴訟。
“我承認沒有讓行,但那條路真的太亂了。”梁某表示,案涉人行橫道位于醫院正門口,就診患者、醫護人員每天往來穿行,卻未設置交通信號燈。不僅如此,許多車輛在橫道兩側隨意停車上下客,行人混行在車流中險象環生,鳴笛聲、呼叫聲此起彼伏,擁堵已成常態。
“這不僅是個交通違章的問題,更是群眾看病就醫的民生難題。”法院敏銳捕捉到案件背后的治理短板,認為不能“就案辦案”,而是積極協調推動問題解決。
經法院協調,梁某反映的問題得到職能部門的高度重視,某交警大隊聯合某醫院、某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屬地鎮街等開展會商研判,采取增設右轉彎專用通道、黃色網格線等多項舉措。最終,案涉路段人車分流有序,通行效率明顯改善,曾經混亂的醫院門口變得秩序井然。
“沒想到我的一個小案子,能推動這么大的改變。”親眼見證路段的交通變化后,梁某充分認可交警部門的實際行動,自愿認罰并在開庭前撤回起訴。
“群眾的一紙訴狀,背后往往是城市治理的短板和民生服務的弱項。”杭州中院表示,本案以交通行政處罰“小切口”推動社會治理有效提升,實現了行政管理從“事后處罰”向“前端治理”的轉變,是行政執法效果與民生需求同頻共振的生動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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