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河北保定清苑區聯合調查組通報:6月7日,網上反映我區一水泥經銷店有殘障人員長期從事搬運作業的情況。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成立由公安、民政、人社、殘聯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全面開展核查調查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經初步調查,該殘障人員系外市村民丁某某(男,66歲),約二十年前到我區臧村鎮劉莊村,后與水泥經銷店經營者安某某(男,57歲)同處居住,為其干活。事件發生后,我區于6月7日下午為丁某某安排了全面體檢,體檢結果未見異常,并對其妥善安置。同時,公安機關對丁某某開展DNA信息比對工作,6月9日已為其找到親屬。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安某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下一步,我區將舉一反三、全面排查,健全工作機制,切實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感謝社會各界及媒體的關心、支持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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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通報截圖
近日,多條“殘障老人被奴役20年”的視頻受到關注。
視頻顯示,在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區臧村鎮劉莊村一個水泥經銷店內,一名滿臉皺紋、胡子拉碴、神情略顯呆滯的老人正在裝卸水泥,全程不戴口罩、無任何防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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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截圖
視頻稱,老人每天5點多起床,每天要裝卸水泥20噸以上,無勞保,也未被開過工資,涉事水泥經銷點老板表示:“(這名老人)沒有身份,是朋友送給他的,已經在這兒20多年,如果死了就埋了。”老人稱自己“很累,想回家”。
延伸閱讀
男子在煤窯打工11年沒工資,老板曾辯稱“路遇乞討好心收留,屬自愿勞動”
11月24日,四川通江的村民金福春從山西回到四川老家的第8天,領到了公司拖欠多年的勞動報酬,共計38萬元。此前媒體報道,金福春外出尋找被拐妻女后失聯,11年后才被山西稷山警方送回。
1994年冬,金福春的女兒金俊跟著聾啞的母親,被“人販子”帶離家鄉,輾轉至山西。1995年,金福春為尋妻女,輾轉多地,曾被“熟人”帶到山西煤窯打工,最后在稷山縣清河鎮上費村一處攪拌場勞作。
30年后,金福春才終于與女兒金俊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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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福春與家人相聚
金福春女兒金俊提出質疑,父親給老板打了11年工,卻一份工資也沒領過。老板卻稱自己善舉遭誤解,對方是“自愿勞動”。老板趙登帆稱,金福春最初以“流浪漢”身份被其父親“收留”,大家都叫他“老金”。出于憐憫,未安排工作,僅提供食宿,但金福春懂得“感恩”,閑不住,要主動找活干。趙登帆解釋:“我們是好心收留,沒強迫他干活,仁至義盡了。”
“既然是收留,為啥不幫他找家人?為啥不早點把他送回來?”金俊提出疑問,趙登帆辯稱,“從未見過他的身份證”“他說不清具體地址,而且我們聽不懂他說話”。
金俊不相信趙登帆的說辭。認親前,山西來的民警說,金福春在“被收留”期間,有一張過期的老式身份證——金福春也稱,他確實有身份證,但是過期了,沒去重新辦。
趙登帆稱,2013年左右,他的父親就認識“老金”了。“此前,父親一個朋友在陜西做生意,遇到‘老金’乞討,干脆收留了他。后來,有生意做不走了,又從陜西把‘老金’帶到了山西,被父親收留,至今已有十來年了。”
“我們為‘老金’提供了食宿、醫療幫助。前段時間,警方幫‘老金’找到家人后,我還自掏腰包,花了5000多元把他送回四川老家。”趙登帆稱,長時間相處,他和“老金”有了感情,“他不想走,我們勸他回去看看女兒,他才同意回四川。臨走時,他跟我說,最多十來天就回來。”
如今“老金”找到了家人,趙登帆稱,并不希望他回山西。“他年齡大了,我們都不讓他干活,他自己非要干,攔都攔不住。他的家屬不相信,認為‘老金’是在給我們打工,他們是冤枉好人了。”
趙登帆稱,他曾計劃為“老金”補辦身份證,“做好了養他到老的準備”,但如今親人尋回,再“收留”就不合適了。不過,“老金”的住所,仍保留著,“‘老金’走的時候,我特地給大師傅說了,把門給他鎖好,不要讓別人亂進”。
“我找趙老板要過工資,去了四五次。”接受記者采訪時,金福春稱自己討要過工資,但對方說,他是沒有戶口的“黑人”,辦不了手續,發不了工資。“我在趙老板那里打工11年,打水泥,管攪拌機。開頭那幾年,只有7個車拉混凝土,現在有30多個車了。”金福春稱,趙老板今年新開了“3號罐”,最忙的時候,他一天只能睡4個多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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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福春最忙的時候一天只睡4小時
金福春說,如果不是警察找上門,查了他的身世,他還要繼續給趙老板干活,“老板說,他管我生死”。
“我身體好,干活能頂兩個人,沒生過大病。60歲那年大病了一場,我沒辦醫保,老板拿了3000多元給我治病,對我很好的。”金福春向家人提過,辦好新的身份證之后,要回山西——這個計劃,沒有得到家人支持。
“自愿勞動”能否成為拒付薪酬的理由?律師表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應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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