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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從省文旅廳獲悉,為系統性保護傳承優秀傳統文化、規范非遺保護利用工作,修訂后的《山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6月1日起施行,標志著我省非遺保護傳承工作邁入法治化、規范化、科學化新階段。
健全非遺保護體系。《條例》緊扣“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工作方針,健全全省非遺保護長效機制。明確各級政府主體責任,強化部門協同聯動。同時立足山西地域特色,實行分類保護、重點保護、區域性整體保護,重點守護戲曲、民歌、古法釀造、民俗社火、中藥炮制等本土特色非遺。
傳承人是非遺的核心生命力。《條例》進一步規范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管理、扶持與保障機制,新增代表性傳承團體(群體)的認定、動態調整等內容。
山西經濟日報全媒體記者 栗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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