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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的少林寺住持釋永信被判了。
據央視新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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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劉應成(原法名釋永信)犯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行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五十萬元。
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應成利用擔任少林寺住持、少林慈善福利基金會會長等職務上的便利,2003年至2025年,單獨或者伙同他人非法侵占單位財物人民幣1.31億余元;2012年至2022年,挪用單位資金人民幣1.51億余元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還;2006年7月以來,為他人在承建少林寺工程項目及相關經營活動中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63萬余元。1995年至2022年,劉應成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67萬余元。
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應成的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行賄罪。劉應成職務侵占、挪用資金、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均數額特別巨大,行賄情節特別嚴重,犯罪行為持續時間長,危害后果嚴重,社會影響惡劣,依法應予從嚴懲處。劉應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悔罪。根據被告人劉應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摘錄自央視新聞百家號報道)
說實話,這件事讓我關注的,不是判決結果,而是釋永信的犯罪事實。
要知道,他可是一位佛教屆的重要人物,結果卻因為佛教所輕視的錢財問題栽了,這實在是太反諷了。
當然,網上流傳的關于他個人私生活方面的問題,在判決中沒有提及,也不知真假。
即使關于他被查實的這些犯罪事實來看,也說明,這位佛教人物,并非真信佛教,真把佛門當作自己的修行地,而成了個人的搖錢樹。他利用佛教和少林寺開展的商業化,賺取了那么多善男信女的隨喜和香火錢,結果還是在為自己斂財。
這件事的惡劣影響,不是在于一個人以權謀私的經濟犯罪——這類事件我們見得多了,并不足為奇——而是讓人們看到了,一位曾讓老百姓仰望的“高僧大德”,竟然是這個樣子的,那么,以后還能相信誰呢?!
不過,也不必那么悲觀,大家還是把這位當事人,看作一個普通人即可。
只是說他在年少(16歲)時出了家,選擇了佛教徒這條路,但這樣的選擇,也未必適合他,相當于他的職業規劃并不成功,如果他真是想賺錢,確實不該選擇這條路,直接從商,還能光明正大地去賺錢。
說到底,他選擇的這條路,從他的價值觀來說,就不適合。
我在給學生做規劃的時候,會很重視他們的價值觀,我知道,要選擇合適一個人價值觀的道路,才能讓他將來如魚得水,得其所哉,真正獲得滿足,活得幸福,否則對他自己和對他選擇的事業都是一種損害。
參見:
價值觀真是對于一個人影響極大的特質,可以說直接決定人的命運。
正如我在看到釋永信被判刑之后在朋友圈轉發相關文章時有感而發寫下的:
他身入空門,卻心在紅塵
得大于失,還是得不償失
他看重的,真的值得看重么
每個人的命運,都由價值觀決定
釋永信今天的結局,也是由其價值觀決定的,而不是他曾經的命運和外在身份決定的。
比如,不是說他當年進了佛門當了住持,就讓他的價值觀變得跟佛教一致了,反倒是他個人的價值觀與佛教格格不入,所以他只能偷偷做著一些不為外人所知的事,最終為之付出代價。
這個代價,不僅是他個人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更在于被他的職業生涯一直所在的佛門也完全否定了。
參見下方紅星新聞的報道中,中國佛教協會對釋永信判決結果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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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還是想借此提醒大家,一定要做好自己的生涯規劃,選擇合適自己的人生方向,也要做好價值觀塑造,做好孩子的價值觀教育,這是對命運有著極大影響的因素。
參見:
最后,大家可以回顧一下,我曾在釋永信事件剛爆出時寫的一篇文章:
生涯規劃,人人需要,必不可少!
如果大家想要學習生涯規劃,可以查看我的過往文章,并添加下方樂成生涯咨詢老師的微信進行咨詢,并領取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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