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西安5月27日電 (楊英琦)27日,陜西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召開,《陜西省文物保護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條例》)提請審議。記者從會上獲悉,此次修訂內容包括,健全文物保護管理制度,加強館藏文物出庫全過程管理,新增文物收藏單位對文物捐贈人的文物變動告知義務。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寶貴資源,是陜西省文化建設的重要支撐。陜西省文物局副局長馬寶收介紹,現行《條例》于1988年制定出臺,距2006年的全面修訂已過20年,此次對其修訂,是彰顯陜西文物特色、強化文物保護法治保障的重要途徑。
據了解,此次修訂保持章節框架不變,將《條例》修改至60條,主要修訂內容包括加強館藏文物管理利用,加強館藏文物出庫全過程管理,建立完善相關記錄,明確責任人,并定期對庫存文物進行清點、核驗。夯實文物收藏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文物安全責任,新增文物收藏單位對文物捐贈人的文物變動告知義務。
加強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建立文物與農田保護沖突協調機制,兼顧文物保護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加強考古工作管理,優化考古流程,對中省級重點建設項目、跨省或者跨設區的市建設項目涉及文物行政許可或者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的,建立綠色通道機制。
同時,強化文物保護科技賦能,鼓勵相關技術研發與成果轉化,推進全省文物資源數字化采集、建檔和展示利用。立足陜西特色文物資源,加強黃帝陵、秦始皇陵、漢長安城遺址等重點文物的保護利用與研究闡釋。并規范文物保護單位開放利用,在確保文物安全前提下應盡可能向社會開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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