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本周,河南省洛陽市欒川縣人民法院常態化開展集中執行行動。清晨7時,執行干警整裝出發,聚焦涉民生、小標的案件,通過精準查控、突擊拘傳、釋法明理等多種方式,推動一批案件高效執結。
案例聚焦: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黃某因車輛交易產生爭議,案件歷經一審、二審。一審判決確定了11萬余元的給付義務,后經二審法院組織調解,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確認最終給付金額為75000元,若未按照調解協議履行,權利人可以要求按一審判決申請執行。法律文書生效后,黃某主動履行了35000元,但剩余款項卻遲遲未能到位,申請人無奈之下,依據一審判決金額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并多次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督促其主動履行義務,但其始終以各種理由推脫、逃避執行,未能如實申報財產,也未拿出實質性履行方案。
本次集中執行行動中,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及執行團隊前期摸排,執行干警在其住所內成功找到被執行人黃某,并依法將其拘傳至法院。
面對執行干警,黃某起初情緒激動,認為二審已調解為75000元,自己已付35000元,不應再按一審11萬余元執行。執行干警耐心向其釋明:申請執行人有權依據生效法律文書申請執行,但調解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若能按調解剩余金額主動履行,既節省司法資源,也能避免進一步的法律后果。同時,執行干警嚴肅告知,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法院將依法采取罰款、拘留、納入失信名單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拒執罪。
經過多輪溝通與釋法明理,被執行人態度發生轉變,申請執行人也表達了盡快兌現權益、化解糾紛的意愿。最終,在執行干警的主持下,雙方一致同意按照二審調解書確認的75000元金額一次性了結本案。
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努力,黃某成功籌齊余款,并當場通過轉賬方式支付至申請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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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集中執行行動,共拘傳被執行人13人,拘留1人,執結案件8件,執行到位金額19.26萬元。
下一步,欒川法院將繼續保持執行高壓態勢,常態化開展集中執行行動,同時深化執行聯動機制,加大失信懲戒力度,用“真金白銀”兌現司法承諾,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張曉莉 尤冬一)
【編輯 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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