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2日),《國務院關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外發布。文件明確提出促進未落戶常住人口與戶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目標,未落戶常住人口的急難愁盼將如何解決?國家發展改革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劉旭對此作出解讀。
未落戶常住人口將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務
據介紹,2025年末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7.89%,但還有大量“人戶分離”人口長期工作居住在城鎮。擴大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范圍,保障這些未落戶人口公平享有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務,是提升城鎮化質量的一項重要任務。為此,《意見》提出要“一城一策”建立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升。
《意見》從重點任務、支撐保障、組織實施等方面,對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促進未落戶常住人口與戶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務作出部署,是國家層面首次圍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出臺的專門文件。《意見》的出臺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重要體現,對提升城鎮化質量、釋放國內需求潛力、構建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
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學位將更有保障
最新出臺的文件圍繞加強隨遷子女教育保障、擴大公租房保障范圍、健全就業地參加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等老百姓關心事,提出一系列增量政策、細化舉措,對我們的生活將帶來哪些影響?
《意見》提出加強隨遷子女教育保障,要求學齡人口流入多的城市按需新增學位,鞏固提升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學位比例。對暫時無法保障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的隨遷子女,常住地政府切實落實購買學位責任,減輕隨遷子女家庭的教育支出負擔。落實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常住地參加升學考試政策。
《意見》要求擴大住房保障和社保醫保覆蓋,推動更多城市將穩定就業居住的未落戶常住人口家庭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在社保方面,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的戶籍限制,健全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制度。在醫保方面,加力落實持居住證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對持居住證參保人員按照戶籍人口相同標準給予財政補助,加強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管理服務。
《意見》聚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提出公共服務“隨人走”的落實舉措。圍繞未落戶常住人口最為關心的隨遷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在就業地參保、基本醫療保障、穩定就業、兜底保障等,拿出增量舉措,讓未落戶常住人口在常住地穩定就業、安心生活、平等發展。
未落戶常住人口將納入兜底公共服務范圍
為了讓未落戶常住人口更好融入城市,《意見》還聚焦提升發展能力、兜牢民生底線,提出了一批有溫度的政策舉措。
《意見》提出,對符合條件的城鎮常住人口依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按規定落實就業援助政策;加強農民工職業教育和培訓,支持其參與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技能人才評價。
在兜底保障方面,逐步將未落戶常住人口納入常住地兒童關愛、養老助老、社會救助、扶殘助殘等基本公共服務范圍,重點完善流動兒童關愛、臨時救助等政策。
聚焦支撐重點任務落地見效,《意見》圍繞優化公共服務設施空間布局,加快構建“人地錢”掛鉤機制,促進公共服務共建共享,加強服務事項協同經辦等,進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務的可攜帶性、連續性和共建共享水平,切實提升群眾的獲得感與滿意度。
(央視新聞客戶端 總臺央視記者 劉穎 張藝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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