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車主孟先生的小米SU7在無事故、無泡水的情況下,13個車載攝像頭突然全部失靈。送修后4S店以“外力滲液腐蝕傳感器”為由拒保,報價1.8萬余元自費維修。明明仍在5年10萬公里質保期,卻被歸為外力責任,車主質疑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雙方僵持不下,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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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
孟先生的小米SU7購于兩年前,目前仍在官方5年10萬公里質保期內。5月1日,他準備駕車出行時,車機系統一次性彈出13項故障碼,全車攝像頭瞬間癱瘓無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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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攝像頭都不能用了,我立刻聯系官方客服,客服讓我對接線下4S店。”孟先生隨即按指引將車輛送至小米汽車售后服務中心無錫東方城店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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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人員拆解車輛后發現,副駕駛下方一處金屬傳感器表面有明顯霉斑和液體浸潤痕跡,判定為外部不明液體滲入腐蝕傳感器,進而導致整車攝像系統故障。4S店明確表示,該故障不屬于車輛質量問題,需自費維修,僅單個故障傳感器報價就達18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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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先生難以接受,他表示,“我用車一直很嚴謹,車輛沒有任何碰撞、涉水記錄,維保檔案都可核查。這個傳感器在車身隱蔽深處,我根本碰不到,怎么會是外力導致?”他要求4S店明確“外力”所致、不明液體的成分及來源,雙方溝通陷入僵局。
4S店堅稱非質量問題,拒說明液體來源
5月7日,記者在小米汽車售后服務中心無錫東方城店維修車間看到,孟先生的車輛中控臺已完全拆解,副駕駛下方故障傳感器的腐蝕痕跡清晰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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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模塊損壞,上面有外部液體痕跡。”該店趙店長指著傳感器表示,液體腐蝕是導致攝像頭失靈的原因,屬于非產品質量問題,拒絕保修。
為核實情況,維修人員先后拆卸空調出風口塑料飾板、副駕駛內側擋板,最終在副駕駛腳部上方隱蔽位置查到疑似液體滲漏痕跡。孟先生質疑,該位置極為隱蔽,車主無法人為接觸,滲液更可能是車輛密封缺陷導致的質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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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記者關于液體來源、成分及滲漏路徑的詢問,趙店長未能給出明確答復,僅稱“液體來源與使用環境、情況相關,無法判斷”,并堅持要求車主自費維修。5月8日再次溝通時,4S店仍未認可車輛存在質量缺陷,也未提供專業檢測依據證明滲液為外力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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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消保委汽車技術專家魏世康查看拆解視頻及故障情況后表示,傳感器內置在車身隱秘深處,屬于車主無法觸碰、干預的區域,此處滲液腐蝕不應歸為車主使用責任。“4S店不能簡單推責,若拒賠需給出明確答案,說明液體來源。”目前,無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介入調解,要求4S店查清故障原因,依法依規處理。
那么問題來了,質保期內車輛隱秘部位出現不明滲液導致故障,4S店以“外力原因”拒賠卻無法提供明確檢測依據,是否違反了汽車三包規定?孟先生的小米SU7 1.8萬余元維修費用,又應該由誰來承擔呢?
律馳駕道觀點
隱蔽滲液鎖死質保通道——小米SU7車主維權案的法律剖析
無錫孟先生的小米SU7在無事故、無泡水的情況下,全車13個攝像頭突然集體癱瘓,4S店以“外部不明液體滲入腐蝕傳感器”為由拒絕免費維修。但問題在于:傳感器位于副駕駛下方極其隱蔽的深處位置,車主根本無從人為接觸;4S店聲稱“外力導致”,卻既說不清液體從何而來,也給不出任何專業檢測依據。質保期內車輛隱秘部位出現不明滲液,究竟是產品密封缺陷導致的質量問題,還是車主“外力”所致?一個“外力”二字,足以讓整份質保合同形同虛設嗎?
隱蔽部件滲液,究竟是“外力”還是“質量缺陷”?
這是本案最核心的事實爭議。4S店僅憑傳感器表面的液體浸潤和霉斑,便定性為“外部液體滲入”導致的損壞,從而歸咎于車主使用不當。然而,江蘇省消保委技術專家指出,該傳感器位于副駕駛下方極隱蔽位置,屬于車主正常用車無法觸及、干預的區域。如果4S店無法舉證液體是如何突破車輛原有密封結構進入該區域的,那么將故障簡單推定為“外力”顯然缺乏說服力。在質保期內,對于此類隱蔽部件的異常失效,更應傾向于推定存在密封工藝缺陷或零部件質量問題,而非預設車主責任。大量實踐經驗同樣表明,“質量缺陷”與“外力損壞”的邊界往往需要專業技術人員來厘清,而非僅憑外觀痕跡即可判定。
“拒賠”是否合規?4S店舉證責任是否到位?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等耐用商品,消費者自接受商品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然而,本案孟先生購車已滿兩年,超過六個月的法定期限,不再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舉證責任回歸消費者一方。但值得注意的是,當4S店以“外力”作為免責事由提出抗辯時,這一抗辯本身屬于生產者或銷售者主張的免責事由,經營者對此應當承擔相應的證明責任。換言之,孟先生需要初步證明車輛存在故障且處于質保期內,而4S店若要免除責任,則應當對“外力導致”這一免責事由承擔舉證義務,至少應提供專業檢測報告、第三方鑒定意見等證據,以支撐其“外力滲液”的判斷。本案中,4S店僅稱“液體來源與使用環境、情況相關,無法判斷”,既未提供專業的液體成分分析報告,也未對滲液路徑作出合理解釋,恐怕難以達到免責事由的證明要求。
智能汽車硬件高度集成,質保服務不應成為“糊涂賬”。同時,質保條款的意義,應當在于覆蓋非因消費者過錯而發生的故障風險。“外力”二字不能成為一個無需證明的口頭結論,否則消費者的質保權利將成為被經營者任意支配的空頭支票。
關注我,我是江蘇無錫朱春昊律師,專辦汽車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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