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澤熹 封面新聞記者 羅暄 劉恪生
一家零售小店暗藏假冒的“南孚”電池,雖然案值不大,但民警順藤摸瓜“揪”出涉案上千萬元的“李鬼”。5月19日,四川自貢榮縣警方向媒體披露:警方歷時一年抽絲剝繭、千里追蹤,最終揭開一個橫跨川豫兩省、涉案金額高達1000余萬元的特大假冒注冊商標犯罪網(wǎng)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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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人員查獲假冒“南孚”電池
小店暗藏“李鬼”,售假電池非法牟利2萬多
2025年5月26日,榮縣公安局收到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移送的線索:自2018年3月起,旭陽鎮(zhèn)“某英飾品店”店主劉某甲(男,45歲)、羅某某(女,40歲),通過微信聯(lián)系、物流發(fā)貨方式,從上線低價購入假冒“南孚”電池進行銷售,銷售額達5萬余元。現(xiàn)場扣押的3845粒電池經(jīng)第三方機構鑒定,均為假冒產(chǎn)品。
案值不大,但性質惡劣。榮縣公安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經(jīng)初查,劉某甲、羅某某明知電池是假貨,為牟利仍購進3萬余元電池,銷售金額達5萬余元,非法獲利2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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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人員查獲假冒“南孚”電池
微信牽出上線,幕后“嬌嬌”浮出水面
辦案民警從涉案人員劉某甲的微信交易記錄入手,迅速鎖定了他們的上線——涂某某(女,63歲,湖北省孝感市人)及其同伙楚某某(男,37歲,湖北省孝感市人)、許某(女,35歲,湖北省孝感市人)。2025年5月28日,民警前往成都市,在金牛區(qū)某小區(qū)將涂某某、楚某某、許某等3人抓獲。
經(jīng)查,涂某某等三人自2018年起,從一個微信昵稱為“嬌嬌”的供貨商處,購買了價值44萬余元的假冒“南孚”電池進行分銷。“嬌嬌”是誰?專案組民警繼續(xù)循線深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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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抓獲涉案人員
深挖“嬌嬌”真身,窩點查獲假電池12萬粒
經(jīng)查,“嬌嬌”的真實身份是黃某某(女,36歲,內(nèi)江市人)。2025年6月12日,民警前往成都市新都區(qū)將犯罪嫌疑人黃某某、李某某(男,39歲,內(nèi)江市人)抓獲,并在其庫房內(nèi)查獲假冒“南孚”電池12余萬粒。
黃某某、李某某到案后,民警從他們的購買記錄中發(fā)現(xiàn)他們長期從河南新鄉(xiāng)購買假冒“南孚”電池進行銷售。同時,民警查出了同黃某某、李某某合伙從事假電池批發(fā)生意的是陳某(男,56歲,內(nèi)江市人)、劉某乙(男,39歲,成都市人)。6月13日,民警前往成華區(qū)抓獲陳某、劉某乙。至此,假冒“南孚”電池在四川地區(qū)的各級分銷商已全部落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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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起獲假電池窩點
假電池涉案上千萬,11名犯罪嫌疑人落網(wǎng)
至此,案件取得重大突破,但專案組的目標是徹底摧毀源頭。通過對李某某等人銀行賬戶的研判,一條清晰的資金鏈浮現(xiàn)出來:2018年以來,李某某等人通過劉某乙的工商銀行賬戶,向河南新鄉(xiāng)的多個賬戶轉賬高達1000余萬元,用于購買假冒“南孚”電池。
收款方是誰?所有線索都指向了新鄉(xiāng)市的郭某甲(男,43歲,河南省新鄉(xiāng)市人)、郭某乙(男,37歲,河南省新鄉(xiāng)市人)等人。2025年6月18日,警方遠赴河南省新鄉(xiāng)市,在當?shù)鼐絽f(xié)助下,將郭某甲、郭某乙抓獲。
至此,一個從河南省新鄉(xiāng)市生產(chǎn)、通過多級分銷商銷往四川各地小商鋪的假冒“南孚”電池犯罪網(wǎng)絡被連根拔起。11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李某某、劉某乙等四人被榮縣人民法院判處一年六個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共計三十萬元的罰金。
榮縣警方表示,假冒電池不僅侵犯企業(yè)知識產(chǎn)權,擾亂市場秩序,更因質量低劣存在漏液、短路、起火等嚴重安全隱患,直接威脅消費者生命財產(chǎn)安全。此次破案有力震懾了犯罪分子,維護了品牌合法權益和市場經(jīng)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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