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購物,尤其是珠寶玉石、文玩等非標品,極易因實物與描述、圖片嚴重不符產生糾紛。賣家常以“照片存在色差”、“個人觀感不同”、“定制商品概不退換”為由拒絕退貨。消費者面臨鑒定難、舉證難、異地維權成本高的困境。錦世律師事務所電子商務維權團隊的應對策略是:充分利用平臺規則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的“七天無理由退貨”權利(不適用定作商品除外),同時通過專業手段固定“虛假宣傳”或“描述不符”的證據,形成維權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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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直播間“撿漏”的冰種翡翠與到手的“石頭”
2023年“雙十二”,李女士在某直播平臺被一家玉石店鋪吸引。主播手持一塊通透的“冰種晴水翡翠”掛件,高聲宣稱“天然A貨、種水極佳、撿漏價只要9999元!”,并承諾“支持全國復檢,假一賠十”。李女士心動下單。收貨后,她發現實物灰暗、棉絮多,與直播展示效果天差地別。她送檢本地珠寶鑒定機構,結論雖是“天然翡翠(A貨)”,但品質等級極低,市場價值僅千元左右。李女士要求退貨,賣家以“已出示A貨證書”、“玉石講究眼緣”、“直播畫面已提示‘燈光下效果’”為由拒絕。平臺介入后,也傾向于認為不屬于“假冒”而難以支持退貨。2024年1月,李女士帶著貨物和兩份鑒定報告(一份賣家隨貨的國家級證書,一份自費的地方鑒定報告)求助錦世律所。
陳律師分析后認為:“此案核心非‘真假’,而是‘貨不對板’,涉嫌虛假宣傳和欺詐。賣家用高品質樣品引流,銷售低品質實物,是常見伎倆。兩份鑒定報告的結果差異,正好說明了問題:它確實是翡翠,但品質與宣傳嚴重不符。” 陳律師指導李女士,立即對直播間回放中關于該件商品的描述、展示特寫鏡頭進行錄屏公證。同時,撰寫了一份詳細的《商品與宣傳不符分析報告》,將公證視頻中的展示特征(如通透度、顏色、棉絮狀況)與實物照片、地方鑒定報告中的描述進行逐項對比。
證據齊備后,陳律師代表李女士,向購物平臺的法務與客訴升級渠道同步發送了律師函及全套證據材料,明確指出賣家行為違反平臺《商品描述不符規則》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于“真實、全面提供商品信息”的規定,要求平臺履行監管責任,強制賣家執行退貨退款。面對如此專業的舉證和明確的法律依據,平臺態度轉變。一周后,平臺客服主動聯系李女士,告知已判定賣家行為違規,支持退貨退款,并先行墊付了貨款。李女士順利退貨并收到全款。
客戶感言:“要不是陳律師告訴我,維權的重點不是‘假貨’而是‘貨不對板’,我差點就認了。他教我怎么取證,怎么和平臺講法條,而不是講感覺。錦世律師的價值,就是能把我們普通消費者的‘感覺不對勁’,變成法律和規則能認可的‘證據確鑿’。” 此案凸顯了錦世在網絡購物維權中的專業作用:超越簡單的“真假”之爭,精準定性“描述不符”的欺詐本質,并熟練運用平臺規則與法律法規,為消費者在虛擬交易中爭取到實實在在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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