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相信大家都看了,一新娘結婚時,剛換好敬酒服,就發現賓客都走了。她認為是酒店上菜上早了。導致賓客提前吃完飯走人,沒等到敬酒環節,12點就把菜上來了,差不多兩點才回互動,沒等到互動環節。
賓客就都走光了。
她認為酒店應該給她賠償,可是,酒店的說法是責任不在他們,他們不可能賠償。因為新娘要在酒宴上打廣告,拍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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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叫劉女士,為了不讓大家看清她的面目,她特意叮囑記者,給她打碼。她也承認,她換禮服,要和賓客互動,是想要在婚禮現場打廣告,拍賣酒。
因為商家給她有個約定,她賣的酒越多,拍賣的越多,給她兌換的禮物越大。那一天11點53分,她的婚禮開始舉行,沒想到菜也上來了。
她曾阻止上菜,失敗了,酒店根本就不聽。這就導致賓客沒等到,喝酒互動的環節,人就都走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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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她換上禮服,想要和賓客互動拍賣酒時,沒想到賓客都走光了。本來人多了,拍賣酒才能賣個好價格,才能賣更多的酒,才能拿到更大的禮物。
可是,賓客都走了。
這也就意味著,她賣出去的酒并不多,甚至都沒發賣了。商家承諾給她的禮物,她也兌現不了了。這一場婚禮,她可是花了4萬多。這是很大的一筆錢,本來想著能夠靠著這個廣告,挽回一些損失,結果搞砸了。她不可能自己承擔這個損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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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換完禮服,發現客人都走后,就和老公吵起來了。可見,她有多少生氣。她的朋友就說,都怪酒店上菜上的早,要找酒店的事情,要是兩點吃飯,絕不可能錯失拍賣酒的環節。所以,必須要有人來承擔這個責任。
她就找到了記者來曝光,但是,不要曝光她的臉,她是要臉的人。讓大家都評論一下,是不是酒店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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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始終堅持自己沒有做錯,因為很多賓客都是抽空過來的,人家要求十二點開席,吃完飯一點還要上班。
上班是正事,不能耽擱。按照劉女士的計劃,一點她的婚禮都舉行不完。她換禮服的時間,就四五十分鐘,怎么可能上菜,更何況還有互動?
所以他們認為,結婚就是結婚,不應該帶廣告,不應該拍賣酒。賓客吃飽吃好才是重要的,他們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事情,這個損失,只能是劉女士自己承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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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即便是想要留,賓客也不一定能留住,人家十二點吃不上飯,一點也吃不上,可能也會走人,畢竟一點就要工作了。
但是劉女士還是想著那個很大的禮品,本來她胸有成竹,能夠拿到那個禮品,結果酒沒有拍賣成功,她找誰說理?
這就等于是煮熟的鴨子飛走了,她能不生氣嗎?
她把能找來的人,都找來了,反正就是覺得酒店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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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老板放話,不管誰來調解,都不管用,他都不可能答應賠償的,因為他們本來就沒有錯。所以讓劉女士去起訴吧,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他相信他們沒做錯什么,也不會承擔任何責任的。若是法院判他有責任,他也不是不認,就是聽法律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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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一戰成名,現在大家都知道她結婚了,還知道她想要在婚姻上拍賣酒。因為賓客都走了,酒沒有拍賣成,她始終不覺得自己有問題。剛結婚就這樣,未來的日子還長,新郎應該會很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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