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相娟
地鐵,承載現代生活的便捷高效;文物,沉淀歷史文脈的厚重悠長。當兩者在地下不期而遇,如何妥善處理,折射城市治理能力,也考驗保護與發展的統籌之道。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現代化人民城市應當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的城市,建設過程中要植根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彰顯中國氣質、中國風范。
發展是硬道理,但發展建設與文物保護不應成為矛盾。哪里施工挖出文物,考古工作者便緊急奔赴、倉促搶救——這樣的被動應對,反映了傳統基建中文物保護的滯后性。當地鐵與文物相遇,最好的答案不是非此即彼的取舍,而是共生共榮的“雙向奔赴”。
去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新增地上文物“先調查、后建設”,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讓”保護前置機制,推動地鐵等基本建設中的考古工作從被動“遇見”向主動“預見”、從搶救性發掘向保護性發掘轉變。
理念轉變只是起點,落地見效才是關鍵。面對無法繞行的文物,各地因地制宜、精準施策:山西太原地鐵2號線北大街站的鎮遠橋遺址,以“逐塊編碼、臨時遷移、原址復位”的方式,留存歷史肌理;天津地鐵4號線東南角站的明清天津衛故城東城墻遺址,借助科學保護措施,實現“原址、原位、原狀”保護……
做法各異,理念如一:堅持保護第一、最小干預原則,同時在成本、效率、技術可行性之間尋求最佳平衡點。每一次方案打磨、每一項技術創新,都是對歷史的敬畏、對文明的珍視。
更可貴的是,文物保護正從專業領域走進大眾視野。當地鐵站變身“軌道上的博物館”,文物得以走出館舍、走近大眾,展示傳播的空間由此延展,市民游客與文化遺產的距離悄然拉近,歷史文脈得以更好融入現代生活。
以制度為保障,以技術為支撐,以民生為導向,讓發展為傳承留出空間,讓傳承為發展厚植底蘊,城市文化品位方能進一步彰顯,城市文明程度才能持續提高。
《 人民日報 》( 2026年05月15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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