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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乘摩托車不戴頭盔?
天津一區交警監控抓拍
不帶頭盔要罰款!
“戴好頭盔”不是為了
應付檢查
而是為了您的人身安全
必須戴好頭盔再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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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公安寶坻分局交管支隊城區大隊
通過視頻監控
抓拍多起騎乘電動自行車、摩托車
未佩戴安全頭盔的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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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鎖定違法行為人后
引導其前往城區大隊
接受處理
當事人均積極配合
主動接受處罰與教育
并表示今后騎行時
將自覺、規范佩戴安全頭盔
嚴守交通法規
真實案例警示
“正確佩戴頭盔”有多重要
01
未戴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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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佩戴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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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未佩戴安全頭盔&佩戴安全頭盔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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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戴頭盔但未系扣=未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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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行不僅要佩戴安全頭盔
更重要的是正確佩戴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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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安全頭盔的嚴重后果
當事故發生時,騎行頭盔可吸收大部分撞擊力,起到緩沖、減震的保護作用,未佩戴安全頭盔發生交通事故時,極易造成顱腦致命性損傷。頭盔對于非機動車駕駛者來說,相當于轎車駕駛人所系的安全帶,是騎行者遇到危險時的最后一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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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
1.駕駛摩托車(含輕便摩托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明確 規定,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處罰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同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一次記1分。
2.駕駛電動自行車(非機動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 定,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各地通常通過地方性法規或規章細化要求,如《甘肅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乘坐人員應當規范佩戴安全頭盔。
處罰標準:一般處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 款,具體金額由當地執法部門根據情節決定。
頭盔就是騎乘人員的“保命符”
在關鍵時候能救您一命!
那么如何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呢?
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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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無小事
規范佩戴安全頭盔、依法懸掛號牌
既是法律要求
更是對自身生命安全負責
寶坻交警呼吁廣大交通參與者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時
務必規范戴盔、按規掛牌
堅決杜絕闖紅燈、逆行、搶道等危險行為
來源:天津新聞廣播、寶坻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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