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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永三郎是日本著名的教育家和歷史學家。1952年,他主編的《新日本史》(中學課本)開始在日本的各中學發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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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到了1963年,這部《新日本史》卻被文部省教科書審定機關拒之門外,雖經幾度修改,仍不合乎審定機關的“口味”,從此展開了長達32年之久、轟動海內外的家永三郎教科書訴訟案。
1、《新日本史》被拒之門外的理由
因為日本神話帶有濃厚的皇國主義的色彩,家永三郎一直反對在教科書中出現日本遠古神話的內容,但礙于《學習指導要領》的要求,在《新日本史》中是這樣記述的:
關于日本的起源是從神話傳說的故事開始的,但是,這些傳說是在皇室統一了日本以后,為了使其統治正當化而編造出來的,為了適應這種政治需要,《古事記》和《日本書紀》將這些故事和民間傳說作為歷史的記錄收錄進去,所以,不能原封不動的把這些傳說當作歷史。
應該說,這段論述是基于日本史學界以及海外史學界長期研究的定論,包括迄今發現的考古史料,都證實《古事記》和《日本書紀》的一些記載純屬子虛烏有。
但是,堅持皇國主義史觀的文部省審定機關卻認為:
作者強調不能原封不動的把《古事記》和《日本書紀》的記述當作歷史,但是沒有說明這些史料作為我國古代文獻之一,具有重要的價值。
后來,按著審定機關的修改要求,家永三郎做了部分修改,增添了對遠古神話肯定的內容,如:
有一些在民間流傳的神話和傳說反映了古代的思想藝術,至今仍是貴重史料。
然而,審定機關還是不滿意,要求家永三郎繼續修改。
關于戰爭的性質《新日本史》多處使用了“侵略”一詞,如:
在中國,以西安事變為契機,成立了國民政府和共產黨的抗日統一戰線,于是,抵抗日本侵略、恢復中國主權的態度強硬起來。
1972年......日中兩國恢復邦交,終于結束了自1931年日本侵略中國以來持續多年的日中間不幸的關系。
《新日本史》中的“侵略”用語,刺激了文部省審定機關的神經。自從日本政府設立教科書調查官制度以來,他們一直極力反對在教科書中使用“侵略”一詞。所以,在他們提出的修改理由中指出,“侵略”一詞含有否定意義的評價,在教科書中把這樣含有否定性評價的語言用于本國行為,對“教育下一代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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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采用“武力進出”之類的“客觀性”詞句取代“侵略”一詞等等。《新日本史》中還采用了幾幅戰爭時期的照片,如被征用的工廠女工;學生兵開赴前線(稱作“學徒出陣”);被原子彈轟炸后的廣島以及負傷士兵仍為戰爭募捐的照片。
審定機關認為:
(這些照片)是對戰爭中日本立場和行為的片面批判。強調了戰爭的陰暗面。不能使學生正確理解戰爭災難中的日本立場和行為。......
《新日本史》用注釋的形式對南京大屠殺事件是這樣描述:日本軍在占領南京后殺害了為數眾多的中國軍民,被稱作“南京大屠殺”。
審定機關的意見是:
這樣記述會使人們理解為日本軍隊進行了有組織的屠殺。實際上,多數中國軍民是在混亂中被殺的。
《新日本史》對日本軍隊在戰爭中的犯罪行為做了較明確的記述:
日軍在各地殺害居民,燒毀村莊,強奸婦女,給中國人的生命、貞操、財產造成了難以計數的莫大的損害。另外,在哈爾濱的郊外設立了名為731部隊的細菌部隊,對數千中國人和外國人俘虜進行了活體實驗后加以殺害,這一暴虐行為一直持續到蘇聯對日開戰。
上述對日本戰爭罪行的揭露,更是審定當局所不能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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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提出的修改意見是:
關于731部隊問題,目前還沒有值得信賴的學術研究論文或專著發表,所以,在教科書中反映為時過早。
對日軍的奸淫行為,審定機關認為:
軍隊士兵對婦女的暴行是世界共同的現象,不要只說日本軍隊。奸淫婦女的事情在哪一個時代,哪一個戰場都有發生,這不是日本軍隊特有的事情。
2、3次狀告日本政府
鑒于日本文部省對教科書的審定明顯違背了憲法規定的各項原則,即保障表現自由、研究學問自由和教育自由的原則,1965年6月12日,家永三郎毅然拿起法律武器,以日本國家為對象提出了訴訟,狀告日本國家違反憲法原則,建立教科書審定制度,干涉學術自由和教育自由。
這次訴訟經過東京地方法院、東京高等法院和日本最高法院三級審理。1974年7月16日,東京地方法院經過多次法庭辯論和聽證,判處家永三郎部分勝訴,訴訟案隨即移送到東京高等法院。到了1986年,東京高等法院做了二審判決,卻判為家永三郎敗訴,家永不服,訴訟案最后移送日本最高法院。1993年,日本最高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竟維護了東京高等法院的判決意見,這樣,家永三郎第一次教科書訴訟案歷時28年之久,最終以家永三郎敗訴畫上句號。
在家永三郎提出第一次訴訟的同時,1967年6月23日,家永又以日本文部省為對象,提起第二次訴訟,狀告文部省強行要求修改符合歷史真實的教科書,并宣布《新日本史》為“不合格”,要求撤銷“不合格”的審定結論。1970年7月17日,東京地方法院對家永以文部省為對象的第二次訴訟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家永三郎勝訴(又稱杉本判決)。
判決書指出:
國家對于教育的責任是為國民教育創造各種條件,但是,基本不允許介入教育內容,教育內容并不像一般的政治那樣以政黨政治為背景,不能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國家單方面要求教師必須使用某種教科書,限制教師選擇教科書的自由,強行通過《學習指導要領》給教師施加法律上的約束力,都是對教育自由的侵犯。教育行政如果對教育課程等教育內容的介入超過一定的限度,就屬于不正當,是不允許的。教科書的審定,應該只涉及教科書技術性的錯誤,而不應涉及記述的內容。
這一判決對家永三郎以及廣大有正義感的教職員、社會各界等無疑是極大的鼓舞。但是,文部大臣不服從此判決,向東京高等法院提出申訴。1975年12月20日,東京高等法院作出二審判決,其結果與地方法院的判決大相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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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高等法院認為,文部省教科書審定機關對《新日本史》的審定合法、合憲,只是對審定機關提出的、要求《新日本史》修改的300多條意見中,認為有11條是錯誤意見,責任在文部省,應賠償家永三郎10萬日元(家永本人提出的賠償額為187余萬日元)。
1982年4月8日,日本最高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一審意見和二審的部分意見,判決家永三郎敗訴。這樣,家永的第二次訴訟歷時15年,再一次以敗訴落下帷幕。
在第二次訴訟失敗后,家永三郎沒有氣餒,又于1984年1月9日,以日本國家為對象第三次提出訴訟。這次訴訟照例經歷了三級法院的三級審理,地方法院的一審結果,判處家永三郎部分勝訴。
1993年10月20日,東京高等法院進行了第二次審理,認定文部省對《新日本史》的審定意見中,有一部分違憲,諸如對“南京大屠殺”、日本軍隊對婦女的暴行以及“草莽隊”所提出的修改意見違背憲法,判決文部省支付給家永三郎30萬日元賠償金。
但仍然維持文部省審定機關對教科書進行審定并不違憲的結論。1997年8月29日,日本最高法院對家永三郎第三次訴訟案作出終審判決,除認定東京高等法院的判決外,又增加一條文部省的違憲內容。即文部省對“731部隊”的審定意見違憲,判決支付家永三郎40萬日元賠償金。就這樣,家永三郎前后三次提出教科書訴訟案,從1965年第一次提出訴訟算起,到1997年第三次訴訟案的終審判決,歷時32年之久,這起轟動國內外的家永三郎教科書訴訟案終于以家永三郎的部分勝訴而告一段落。
3、右翼對學生的毒害
1965年12月,首先在早稻田大學掀起了以反對提高學費為中心的學生運動,很快,這場斗爭蔓延到東京、日本、明治、法政、國士館等大學。在學生運動中,早稻田大學的部分學生組成了日本學生同盟(簡稱日學同,委員長月村俊雄),并把斗爭的矛頭轉向社會和政治,提出了自主制定憲法、自主防衛、收復失地等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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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涌上街頭、機場、美軍軍事基地等場所,召開集會,發表演說,抨擊全學聯(共產黨體系)運動,主張進行一場“變革運動”:
我們厭惡一切外國勢力對日本的物理的、精神的介入,擔心日本民族歷史的停滯。
我們一方面拒絕支持自民黨政策的美國主義,一方面要粉碎社會黨、共產黨泡沫般的幻想,以民族的憤怒最大限度的組織起來,確立新國家的象征,實現新民族主義的運動。我們的思想和行動在于追求民族的原點,追求國家的尊嚴和價值,但不是原封不動地繼承原來的民族主義,而是以實現新的價值,創造新民族主義的形象,來進行積極的努力。
日學同標榜的新民族主義,實際上是極端民族主義的同義語。他們的根本出發點是否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同盟國制定的雅爾塔和波茨坦宣言精神,認為這兩個宣言導致日本失去了自主制定憲法的機會,失去了沖繩、北方領土,甚至庫頁島,而且只能依靠美國的保護傘,不能自主防衛等。所以,時人又稱他們是反YP(Y、P分別是雅爾塔和波茨坦日語發音的第一個字母)體制派。
當然,日學同學生右翼團體的出現絕不是孤立和偶然的。
自日本戰敗投降后,日本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等迅速地同美國式的民主化接軌,日本舊有的皇國史觀以及國家主義、民粹主義、反共主義等貨色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壓抑。盡管,在戰后的歷史進程中,出現過逆流和走回頭路的現象,但是,和平和民主仍然是日本社會發展的主流。正因為如此,才爆發了轟轟烈烈的群眾性的安保斗爭。可是,安保斗爭后,日本當局采取“低姿態”的處理格調,從政治主義轉向經濟主義,社會秩序相對安定,經濟指數也有所增長,自民黨政權體制空前鞏固。
這樣,右翼勢力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施展的天地,必須有“新”的勢力打破這種“失落”、“沉默”和“危機”。日本當局在注重經濟建設的同時,開始恢復戰前的各項“戰歿者授勛”制度,實行追悼戰歿者的例會化、官辦化和法制化等,為的是重振國民的“大和精神”。
在這種適宜的土壤上,舊的皇國主義史觀以及國家主義、民粹主義等思潮又頑強地表現出來,并賦予它“新意”,這就是新民族主義,即極端民族主義。
進入60年代,各傳統右翼團體(為區別新老右翼,姑且將后者稱作傳統右翼)開始把目光瞄向青年學生,特別是在校的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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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早在1959年,護國團就把團內的學生部組建起護國學生同志會和新日(本)協(會)學生部;此外,還有殉國青年隊組建的日本學生會議(1960年)、學生純正同盟(1960年);輿論社組建的全日本學生政治聯盟(1963年);世界基督教統一神靈教會組建的全國大學聯合原理研究會(1964年);生長之家組建的生長之家學生會全國總聯合(簡稱生學聯,1966年);生產黨組建的新日本學生聯盟(1967年);大東塾組建的日本主義學生聯合(1971年)等等。
其中,日學同就是在宗教右翼團體生長之家的扶持下成立起來的。一直活躍至今的新右翼代表人物、一水會會長鈴木邦男就是生長之家的信徒和積極參與者,他還是生長之家組建的“生學聯”的書記長。另外,參與三島由紀夫事件的森田必勝也是生長之家學生部的干員。
1966年,在生長之家的運作下,長崎大學“民族派”學生在大學自治會的選舉中獲勝,并成立起長崎大學生協議會(長崎學協),由此引發了各大學“民族派”學生從“全學聯”(全日本學生自治會總聯合)手中奪取大學自治會領導權的斗爭,史稱“學生協會運動”。
隨之,全國各地的大學都卷進這場斗爭之中,繼長崎學協成立后,九州、關西、四國、中國(含日本廣島、岡山、鳥取、島根、山口等縣)等地區以及東京都成立起學協。“民族派”學生開始籌劃組建全國性的學生協會組織。1969年5月4日,在東京九段會館,全國252所大學、1000余名學生代表集會,決定成立“全國學生自治體聯絡協議會”(簡稱“全國學協”),推舉日學同書記長鈴木邦男為委員長。
在全國學協下,又分別成立起日本文化研究會、防衛問題研究會、教育問題研究會、打倒占領憲法全國學生協議會、奪還北方領土全國學生協議會、全國高中生協議會總聯合等下屬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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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學協的基調方針是“保衛日本文化,反雅爾塔,反波茨坦,反革命”,同時提出了7個口號:
(1)打倒民青、全共斗;(2)打倒日教組;(3)打倒占領憲法;(4)脫離安保、自主防衛;(5)粉碎核防擴散條約,實現真正獨立;(6)奪還北方領土;(7)文化防衛,實現超現代化。
全國學協的骨干力量是生長之家的學生會全國總聯合(生學聯),所以,其宗旨和方針都沒有脫離生長之家的影響,尤其是皇國史觀的那一套。
在他們發行的機關刊物上是這樣表述的:
萬世一系的天皇是民族生命的中核,民族的生命聚集在其中,這就是尊皇思想,作為護國的原理繼續保衛著日本的正氣,并一定潛伏在民族的深層心理之中。所以,有人稱之為日本精神,有人稱之為國體,祖先--天皇-我們之結合,正是我濤濤民族生命之流的一體觀,是我們一切行動的源泉,同時,又賦予我們以力量,堅決粉碎否定民族生命、文化的共產革命勢力,我們要繼承和保衛日本民族的理想、文化和傳統,并使之發揚光大,這就是我們“防衛”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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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全國學協是從復古主義的立場出發,否定占領憲法,否定戰后的民主主義。而日學同則是從“新”民族主義的立場出發,來否定占領憲法和戰后的民主主義。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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