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
南京73歲的葛志平無父無母,早年離婚后沒有再婚,也沒有子女。他的侄子葛玉林2023年意外查出鼻竇癌后不幸去世,歿年45歲。
葛玉林是獨子,生前沒結過婚,父母都已離世。一直以來,叔侄最為親近,在葛玉林治療期間,葛志平每天陪伴。葛玉林生前多次表示過,將來要把房子留給叔叔養老,因病情突然惡化沒有留下遺囑。
葛玉林留下房產1套,撫恤金等5萬元,存款15萬元。葛志平先后前往房產局、銀行等部門,都被告知叔叔不屬于法定繼承人,查詢銀行流水,發現葛玉林賬戶內15萬元已被陸續轉走。報案后,警方以葛志平“不是法定繼承人,不屬于案件受害人”為由,沒有立案。老人多次向12345反映,目前仍沒有調查結果。(據5月11日荔枝新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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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沒有留下遺囑,叔叔又不是法定繼承人,遺產的處置就出現法理與親情之間的矛盾。
律師表示,葛志平與葛玉林長期互相扶養,侄子生前照顧叔叔,叔叔在侄子病重期間全力照料、送終,完全符合“扶養較多”的法定情形。就是說,葛志平可以主張分割葛玉林的遺產。
此事引發公眾質疑,為什么民政部門可以轉走葛玉林的存款?其叔叔扶養較多,一分不得,讓人看得不是滋味。
叔侄二人互相照顧一路走來,不是直系親屬但勝似直系親屬,遺產留給對方在情理之中。民政部門早就應該知道這種情形,不妨對他們多些關愛。這不僅是指在生活上,而且在他們的相關財產的處置上,應該征求他們的意見,了解他們的想法,盡到提醒義務。讓他們通過法定程序,互相照顧、互相成全。
民政部門在轉走之前,有沒有了解他們互相照顧扶養的事實?有沒有征求葛玉平的想法?如果在廣泛調查的基礎上,了解他們之間的關系,主動通過司法途徑來給葛志平救濟,讓他得到該有的份額,事情就不可能鬧這么大,民政部門更不會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
當然,目前媒體報道的信息有限,葛玉林生前有沒有受到民政部門的關愛,事后處置民政部門有沒有參與,醫療和后事費用等是誰承擔等,目前公眾并不知情。
官方的處置和民間的反應之間出現不小的溫差。這就提醒,一方面,公眾應該做好相關工作,應對突發情況,避免留下遺憾;另一方面也要承認,不少人生前對立遺囑非常忌諱。如果事發突然,沒有留下字據,存在口說無憑的情況。
總之,相關案例時有發生,這就提醒,民政部門在處理類似事件時,應該有提前介入的思維,在法律法規的范圍內,把事件辦得妥帖敞亮,不被誤讀,用行動和事實來回應公眾關切。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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