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錦朝推開房門那一刻,天塌了。
母親紀晗歪著頭吊在床柱上,身體扭曲成不可思議的角度,腰帶勒進脖頸的肉里,臉上還掛著干涸的淚痕。前一晚,她還活著,還會呼吸,還會跟她說話。現在呢?什么都沒了。
顧錦朝當時就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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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抄起剪刀就往顧德昭身上撲,眼睛紅得像要滴血,整個人瘋了似的被丫鬟婆子死死抱住。那眼神“睚眥欲裂”,那就是一頭被逼到絕路的小獸,要把傷她的人撕碎。
可她能撕碎誰呢?
兇手是她親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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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晗為什么會死?三個巴掌扇得她站不起來。
第一個巴掌,云湘死了,屎盆子扣她頭上。顧德昭連查都不查,直接認定是紀晗干的。
第二個巴掌,她求他,求他放她一條生路,和離就好,各過各的。顧德昭拒絕得干脆利落,像扔掉一塊抹布。
第三個巴掌最狠——他不讓她走,還讓她背著黑鍋過日子。走不了,活不下去,那怎么辦?
只能死。
一個女人,被丈夫當作囚徒,連死都成了唯一的出路。
很多人不理解,顧錦朝明明知道告不贏,干嘛還要去順天府遞狀子?
她自己說透了——我沒打算告贏,我就想讓他身敗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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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說得痛快,聽著爽,可代價是什么?
以子告父,不管對錯,先挨四十大板。四十大板啊,打在屁股上能要半條命,多少男人都扛不住。顧錦朝什么反應?
“我知道,但我甘愿承受。”
她說這話的時候語氣一定很平靜,平靜得讓人心疼。一個閨閣女子,要用皮開肉綻的代價,去換父親一張丑惡嘴臉被全天下看見。
這得有多恨?
不,這得有多愛她母親,才能恨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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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顧錦朝那一刻不是在告父親,她是在跟自己較勁。
她恨自己沒保護好母親,恨自己之前太軟弱,恨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狀告父親,挨四十大板,這些苦她咽下去,心里那道血淋淋的口子才能暫時止住疼。
這是一種自毀式的報復,殺敵八百自損一千,可她已經顧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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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嚴說得對,正常人都會勸顧錦朝冷靜。
可陳彥允不。
他說:“她心中有氣,有氣就要撒出來,否則人就憋壞了。”
這句話我反復看了好幾遍。這個男人太懂了,懂到什么程度?他沒有站在高處說教“你要理智”,沒有用“為你好”來綁架她,他選擇——陪她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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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你以為他就是個沖動戀愛腦?
錯了,大錯特錯。
陳彥允接下來的操作,他讓江嚴翻遍卷宗,找出了景寧十七年真定府秀才朱正榮以子告父卻免于杖責的判例,還要“同樣的判例,你再尋幾樁出來”。
江嚴當場傻眼:“這……你要為這事改動律法?”
你品,你細品。
陳彥允要做的不是單純幫顧錦朝打官司,他要在律法上撕開一道口子,讓“子告父先受杖”這條鐵律變得可以通融。他還安排言官彈劾顧德昭“寵妾滅妻”,要把輿論的風先吹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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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哪是哄女朋友高興?這是用權力和智慧在給她鋪路。
古代律法講究“親親得相首匿”,兒子告老子那就是大逆不道。陳彥允敢動這塊骨頭,意味著什么?
意味著他已經做好了跟整個禮法體系對著干的準備。
一個男人愿意為你對抗全世界,這事兒放在哪個年代都夠讓人心動的。但更讓我佩服的是,他用的不是蠻力,而是策略——找判例、改律法、造輿論,三步走,步步為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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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顧錦朝站在顧德昭面前說:“我改主意了。”
她發現玉屏的真相后想通了——讓顧德昭貶官奪職、名聲掃地,太便宜他了。
她要做的是讓父親感同身受。
紀晗是怎么死的?被困死的。想出出不去,想活活不了,那種窒息感才是真正的ku刑。
所以顧錦朝提了三個條件:你要續弦納妾得我點頭;我和錦榮的親事你管不著;簽和離書,讓母親葬回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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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誅心啊。
讓顧德昭活著,卻活得窩囊,活得憋屈,活得連娶誰都做不了主。這不比讓他丟官更難受?
我猜測顧錦朝這招是跟陳彥允學的。那個男人的謀略太深,耳濡目染,小姑娘也學會了用腦子報仇,而不是拿命去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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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彥允說得對,律法無外乎人情。
顧錦朝幸運就幸運在,她身邊有個陳彥允,愿意為她去撬動規則。
可現實不是電視劇。
我們沒有陳彥允,權力不會為我們低頭,律法不會為我們修改,能靠的只有自己。
當你被逼到絕路,別怕瘋,別怕輸,怕的是連反抗的勇氣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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