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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于2025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
——2026年4月27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
生態環境部部長 黃潤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我受國務院委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25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請審議。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對“十五五”時期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建設美麗中國作出重要部署。2025年,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深化污染防治攻堅、筑牢生態安全屏障、加快綠色低碳轉型等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強總理專題聽取有關工作情況匯報并作出部署。丁薛祥副總理提出明確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攻堅,以高水平保護支撐高質量發展,完成“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任務,美麗中國建設邁出重大步伐。
一、2025年度生態環境狀況
2025年,全國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環境安全形勢保持穩定,公眾生態環境滿意度達到91.37%,連續5年超過90%。
(一)環境空氣狀況。全國空氣質量穩中向好、持續向好。地級及以上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2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89.3%(扣除沙塵異常超標天),同比上升1.9個百分點;重污染天數比例為0.9%,同比持平。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PM2.5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下降11.6%、3.9%和14.9%。北京市PM2.5平均濃度下降至2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5%。全國空氣質量達標城市共246個,同比增加24個。
(二)水環境狀況。全國地表水環境質量穩定改善。地表水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為91.4%,同比上升1.0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為0.6%,同比持平;十大重點流域水質均為良好及以上。長江干流連續6年、黃河干流連續4年全線水質穩定保持Ⅱ類。地下水水質保持穩定,全國地下水Ⅰ-Ⅳ類水質點位比例為76.8%。
(三)海洋環境狀況。全國近岸海域海水水質持續改善,優良(一、二類)水質面積比例為84.9%,同比提高1.2個百分點,較2020年提高7.5個百分點;劣四類水質面積比例為8.0%,同比下降0.6個百分點,較2020年下降1.4個百分點。
(四)土壤環境狀況。全國土壤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農用地土壤環境狀況總體穩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優先監管地塊實施污染管控率達到95%以上。
(五)生態系統狀況。全國自然生態狀況總體穩定。生態質量綜合評價為“二類”。全國森林覆蓋率達到25.09%。2025年完成營造林5345.3萬畝、種草改良7390.64萬畝、治理沙化石漠化土地4933.72萬畝,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積超6.2萬平方公里。
(六)聲環境狀況。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聲環境質量整體良好。功能區聲環境質量晝間、夜間達標率分別為93.3%、87.8%。
(七)核與輻射安全狀況。全國核設施安全態勢總體平穩,未發生國際核與輻射事件分級表1級及以上核事件或核事故。全國輻射環境質量、重點核設施周圍輻射環境水平以及海洋輻射環境狀況總體良好。
(八)環境風險狀況。2025年共發生各類突發環境事件166起,所有事件均得到妥善處置。
二、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和任務完成情況
經過努力,“十四五”規劃確定的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均順利完成。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濃度累計下降20%,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好于規劃目標1.8個百分點;地表水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累計上升8個百分點;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較2020年分別下降17.8%、12.1%、8.0%、29.9%,均完成規劃目標。
(一)美麗中國建設布局系統展開。加快建立美麗中國建設實施體系和推進落實機制,推動印發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規定(試行)。出臺關于建設美麗中國先行區的實施意見,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三大區域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高起點起步,分級分類推進省域篇章和美麗城市、美麗鄉村建設,累計發布141個美麗河湖、43個美麗海灣優秀案例。完成“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總結評估,加快編制生態環境領域“十五五”規劃。
(二)污染防治攻堅戰扎實有力推進。一是藍天保衛戰取得新進展。“十四五”時期累計完成9.4億噸粗鋼、4.7億噸水泥熟料、3.6億噸焦化產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清潔運輸比例達到83%;全國新能源重卡年銷量同比增長173%。進一步做好秸稈焚燒分區管控和綜合利用。印發實施消耗臭氧層物質(ODS)國家履約方案。明確所有地級及以上城市噪聲污染防治責任分工。
二是碧水保衛戰取得新突破。累計排查49.1萬個入河排污口、6.6萬個入海排污口。推動長江經濟帶和沿黃河省(區)工業園區累計解決4000余個水污染相關問題。基本完成鄉鎮級水源保護區劃定、立標。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55%,較2020年翻一番。全國城市黑臭水體和農村較大面積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出臺河湖生態流量管理辦法。持續推進入海河流總氮治理與管控。
三是凈土保衛戰取得新成效。累計實施124個土壤污染源頭管控重大工程項目。確定第一批長江沿線1公里化工騰退地塊清單。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深入推進399個化工園區地下水污染專項整治。京津冀超采區淺層和深層地下水位較2020年分別回升3.76米、7.65米。“十四五”時期新增完成11萬余個行政村環境整治。
四是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實現新提升。印發實施固體廢物綜合治理行動計劃。全面加強“無廢城市”建設。實施非法傾倒處置固體廢物專項整治,推動治理各類固體廢物3460萬噸。開展重金屬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完成長江經濟帶1800余座、黃河流域近400座尾礦庫污染治理。持續推進醫療機構醫療廢物規范管理。發布第三批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深入推進新污染物治理試點。嚴厲打擊涉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非法生產和銷售行為。
(三)生態保護修復和監管不斷強化。開展“綠盾2025”重要生態空間生態環境問題排查。印發重大生態破壞事件判定規程(試行)。完成長江經濟帶等9個重點區域生態狀況變化調查評估。扎實推進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重大工程。深入開展嚴防外來物種入侵三年專項行動。
(四)綠色低碳轉型步伐加快。深入開展重點行業節能降碳專項行動。出臺促進新能源消納和調控的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深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改革及應用,加強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要素、全聯動、全周期管理。我國宣布應對氣候變化2035年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新增納入鋼鐵、水泥、鋁冶煉三個行業,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實現穩起步、穩運行。出臺13項產品碳足跡核算國家標準。印發制造業綠色低碳發展行動方案(2025-2027年)。累計培育國家綠色工廠超8000家、綠色工業園區超600個。出臺綠色金融支持項目目錄(2025年版)。累計發行綠色債券5.2萬億元。
(五)生態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建立國家生態安全、核安全風險監測預警指標體系。加強運行和在建核電機組核安全監管。聚焦重點河流、重點領域、重點區域,織密“一河(園、路、庫)一策一圖”環境應急網絡。推動城鎮人口密集區1176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完成搬遷改造。
(六)生態環境立法和督察執法不斷強化。積極配合立法機關編纂生態環境法典,推動出臺國家公園法、修改環境保護稅法。公布施行生態環境監測條例。深入開展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持續推進“平安原野”、“昆侖”等專項行動、專項工作。2025年,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共辦理行政處罰案件4.31萬件,各級法院共審結各類環境資源一審案件22.9萬件,各級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4.7萬余件。
(七)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持續提升。舉辦2025年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研討會。加快推進國家生態環境監測網絡數智化轉型。全面實施京津冀環境綜合治理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進一步健全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推動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政策落地。認真履行國際環境公約,推動聯合國氣候變化貝倫大會達成于我有利重要成果。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認識到,當前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尚未根本緩解,美麗中國建設仍需加力推進。一是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保護仍面臨多重挑戰。我國資源環境約束總體偏緊,能源結構深度調整與消費總量慣性增長并存,高耗能、高排放特征依然突出。二是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難度加大。大氣環境治理進入深水區,傳統領域末端減排潛力收窄;水生態系統失衡問題依然突出,近岸局部海域水質改善成效尚不穩固;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壓力依然較大,面源污染防治仍是薄弱環節;部分區域生態系統退化、重要生態空間被擠占。三是生態環境風險防控壓力依然較大。極端氣候事件多發頻發,非法傾倒處置固體廢物現象時有發生,新污染物種類繁多、來源廣泛,治理工作基礎薄弱,持續保持高水平核與輻射安全面臨新的壓力和挑戰。四是生態環境治理能力亟待提升。一些地方生態環境差異化管控不夠精準;一些企業法律意識淡薄,環境違法行為多發;基層生態環境隊伍力量依然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們將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牽引,以全面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主線,以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抓手,統籌產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更加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更加注重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筑牢生態安全屏障,增強綠色發展動能,奮力推動美麗中國建設取得新的重大進展。2026年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統籌推進美麗中國建設。高質量編制實施生態環境領域“十五五”規劃,統籌設置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濃度、優良水體比例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等主要目標指標。實施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行動,有序推進省域先行區建設,深入推進美麗城市、美麗鄉村、美麗河湖、美麗海灣建設。
(二)持續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攻堅。制定新一輪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提質增效行動,開展長江中游城市群大氣污染防治攻堅,高質量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全域推進大江大河干支流及小微水體保護治理,拓展深化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積極推進城鄉黑臭水體治理,強化農業面源污染突出區域系統治理。開展新一輪母親河復蘇行動。接續實施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扎實推進土壤污染源頭防控行動。實施固體廢物綜合治理行動,深入開展非法傾倒處置固體廢物等專項整治,加強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和“新三樣”退役裝備環境監管。制定加強新污染物協同治理實施方案。深化揚塵、油煙、惡臭、噪聲等污染治理。
(三)切實筑牢生態環境安全底線。完成第五次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開展“綠盾”重要生態空間生態環境問題排查。實施好長江十年禁漁。有效運行國家生態安全、核安全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加快建設現代化核安全監管體系。強化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隱患排查治理。
(四)著力增強綠色發展動能。持續推進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環評、排污許可“全鏈條”改革。加強全國碳市場建設,穩妥推行免費和有償相結合的配額分配方式,持續擴大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供給。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研究制定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管理辦法。深化減污降碳協同創新。完善適應氣候變化工作體系。
(五)切實加強生態環境立法和督察執法。推進水法、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修訂工作。抓好生態環境法典貫徹落實。深入推進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構建生態環境智慧執法體系。
(六)系統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效能。深入研究宣傳闡釋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強化生態環境領域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組織實施。加強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建設。推進實施生態綜合補償。制定構建環境信用監管體系實施意見。深入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全民行動。積極參與和引領全球環境與氣候治理。
我們將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支持下,錨定美麗中國建設目標,以更高站位、更寬視野、更大力度謀劃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全面筑牢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生態根基。
來源:中國人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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