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11日晚23時20分,著名相聲演員牛振華駕駛著“奔馳”(車牌:京CF8740),在北京海淀區西外大街主路白石橋下由西向東行駛時,小客車前部撞在前方同向行駛的河北籍大貨車尾部,當場死于車內。
海淀交通大隊接到事故報警后迅速到達現場,進行了勘查取證。經提取牛振華血樣檢查,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05毫克,系醉酒駕車。大貨車司機經檢測無酒精反應。
據稱,牛振華那段時間正在拍一部新戲,11日晚7時許、拍完戲,《快樂牛哥》劇組的主創人員和牛振華在某酒樓小聚。看大家很高興,原本不大喜歡喝酒的牛振華就喝了酒。
按平常,牛振華喝這些酒,也算不了什么。不過,他一喝酒臉就紅,還犯困。當晚十點五十,喝完酒回家時,有朋友看牛振華要開車,便問:“牛哥,開車有事沒有?若不行,我們送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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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振華、馮鞏搭檔演出
牛振華當時說:“沒事兒,不礙事。”結果不到一個小時,就傳來了牛振華出車禍的消息。
牛振華公司“北京中人影視制作有限公司”中的一個員工介紹:這段時間一來,牛振華的情緒一直不是很好,遇到了許多不順利的事。
2003年,他被曾在《快樂牛哥》劇組擔任場記的李燕狀告打人、上了法庭;此事前不久,因為居住小區的物業管理問題與眾業主一起走上法庭,結果敗訴;還有2001年、與歌星屠洪剛的公司因為拖欠9萬元片酬的問題鬧上了法庭,一直都沒消停;然后,2004年的年前又打了一場官司……
接二連三的官司,讓牛振華的情緒嚴重受挫。車禍發生第二天,牛振華生前好友、相聲演員奇志透露了一些細節:“牛振華與9年前出車禍的洛桑,都死在白石橋路段,前后只差一站路。”
事實上,不止牛振華和四川笑星洛桑,1995年5月11日、“唐朝樂隊”貝司手張炬,騎摩托車出事兒身亡的地點也離這里不遠。
事情發生后,牛振華的家人將事故中大貨車司機告上法庭,索賠26萬余元。理由是,對方駕駛的廂式貨車行駛證上的核定載重量應為6噸,而事發當時該車裝載為29.1噸,屬于國家嚴令禁止超載行為;且事發時該車行駛的路段,禁止北京以外的貨運機動車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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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現場
牛振華家人認為,正是因為被告駕駛車輛在不應該出現的時間和地點出現,才造成牛振華死亡。但是對方認為,被告的超載等違章行為與牛振華的死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超載行為影響的只是繳納養路費,而不會對行駛在后方的車輛構成任何的危險。牛振華醉酒超速駕駛機動車,沒系安全帶,同時遇前方有車輛時沒有采取制動措施,才是他死亡的直接原因。
不僅如此,貨車司機還反訴牛振華家屬,索賠汽車修理費、停車檢測勘察費、貨物運輸損失費、營運損失費、交通費、住宿費等近6萬元。最后,海淀法院一審認定:牛振華在事故中承擔90%的民事賠償責任,大貨車司機承擔10%;由此計算,牛振華家屬要賠貨車司機3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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