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ke Lively與Justin Baldoni的《It Ends With Us》法律糾紛達成和解后,正式向法院提出經濟賠償請求。
據Us Weekly于5月7日獲取的法庭文件顯示,38歲的Lively提交了和解通知,要求對方支付其律師費及訴訟成本,同時索賠補償性賠償與懲罰性賠償。
![]()
法庭文件寫道:"Lively女士謹請法院裁定其為'勝訴被告'……并據此判令其獲得:'為成功抗辯本案訴訟所產生的合理律師費及成本',因Wayfarer方報復性'誹謗訴訟'所致損害的三倍賠償,以及足以遏制Wayfarer方未來類似行為的懲罰性賠償。"Wayfarer Studios為Baldoni所屬公司。文件還提及:"在上述法律認定后,Lively女士謹請法院制定提交宣誓書的時間表,如有必要,在證據聽證會后作出裁決。"
![]()
Lively進一步主張,因被告"報復性誹謗訴訟"造成的"損害",她"有權"獲得賠償。
其代理律師Michael Gottlieb與Esra Hudson就這項新動議發表聲明。律師周四向Us Weekly表示:"這項和解是Blake Lively的壓倒性勝利。通過同意和解并放棄上訴權,Justin Baldoni及所有個人被告如今須為濫用法律體系、試圖壓制和恐嚇Lively女士承擔個人責任。被告承認Lively女士的關切'值得被傾聽',這徹底終結了所謂Lively女士'捏造'性騷擾和報復指控的虛假敘事。"
![]()
律師補充道:"自始,Blake Lively的目標就很明確:揭露并追究那些將誹謗攻勢和報復性訴訟武器化、用以恐嚇和壓制幸存者的人。這一使命仍在繼續。"
和解消息于5月4日首次曝光后,雙方律師曾向Us發表聯合聲明。聲明稱:"最終成果——電影《It Ends With Us》——是所有參與創作人員的驕傲。提高公眾意識、為家暴幸存者及所有幸存者帶來切實改變,是我們共同支持的目標。我們承認這一過程存在挑戰,并認可Lively女士提出的關切值得被傾聽。"該聲明發布于2026年Met Gala在紐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舉行前數小時。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