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圈,最忌諱的事情就是學術不端。身為科研人,用科研人的身份拿到諸多好處,卻不能產出真實成果,必然要接受懲罰。
2025年1月,《自然》期刊發表的“Human HDAC6 senses valine abundancy to regulate DNA damage”論文,被指有學術不端的行為。
經過一年多的調查,在2026年5月初,同濟大學對涉事論文的作者和通訊作者,做出處罰決定,也做實了該論文確實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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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狠了吧?同濟大學王平院長職位被擼,職稱降級,涉事學生直接開除!
論文的第一作者金同學,就職于同濟大學高等研究院,現已被解聘。論文的通訊作者,也就是金同學的老師,生科院院長王平。
因為論文的問題,被生科院擼下了院長的職位,從原來的二級教授,降級為副教授。雖然仍然可以繼續在院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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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次的處罰,意味著之前幾十年努力換來的榮譽,全部付之東流。院長職位沒有了,杰青的光環沒有了。
現在還多了學術不端的帽子,后期想要再次被重用,基本上沒希望了。當然,如果后期他有過硬的結果出現,也不是不可能,但可能性很小。
金同學身為論文的第一作者,存在學術不端的行為,被開除合情合理。王平身為通訊作者,接受這樣的處罰,是不是有些過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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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好比,學生犯錯了。老師受到牽連可以理解,但老師賠上半輩子的努力成果,是不是罰的太狠了?
老師是學生項目的主要責任人!
金同學被開除,因為她是這個項目的第一責任人。王平被免去職位,降級懲罰。是因為他雖然不是第一責任人,但金同學身為他的學生,論文在發表之前,他是一定要把關的。
這次的學術不斷,王平的錯處就在對實驗流程審核流于形式,而且,科研項目都是有團隊的,金同學就是王平團隊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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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生做出了成果的時候,王平作為核心,有責任去復核實驗過程和數據。而且,不要小看了論文上通訊作者的位置,權重是很高的。
所以,王平這次的處罰,看起來有些狠,實際上一點也不委屈。吃著學生成果的紅利,就要承擔紅利背后的風險!
說實話,在學術圈,這樣的事情其實并不少見,只不過圈外的人,平時對這個的關注可能不多。除了同濟大學,中山大學和南開大學,也涉及到了兩篇生醫領域論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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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同濟大學的處理結果,算是給另外兩所大學,做了個榜樣。估計,這兩所學校的處理結果,也不會手軟。涉及到這兩篇論文的陳院長和康杰青,這個時候估計已經坐立難安了!
筆者寄語:
結合過往的經驗,我們可以推測一下這些被處罰的教授,未來的路會是什么樣子的。首先,因為學術不端,所以職業發展會因此受限。
教育部規定,學術不端的記錄,會影響未來職稱評定,崗位聘用,申報科研課題或者人才計劃,都會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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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科研人員,科研受限不僅是發展的局限性擴大,更是對這個人的羞辱。因為學術圈的聲譽是很重要的,對誠信的要求度更高。
未來,就算他做出了一定的成果。合作單位和同行也會掂量一下,這次的成果是真的,還是再次偽造數據的結果。
合作企業沒有時間去一一核對,去重新復核數據和實驗流程。不僅僅是未來,他們從前的數據和項目,也會重新接受審,在這個圈子里,可以說是社會性死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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