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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勤交警現場指引一位市民按照規范戴好頭盔,不能只攜帶而不佩戴。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五一”假期,北京接連發生兩起電動自行車亡人事故,令人扼腕。
據新京報報道,從今年5月1日起,新修訂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規范佩戴安全頭盔,從文明倡導正式升級為法定義務。然而,“五一”假期,部分騎車人因未佩戴頭盔遭遇不幸,也有騎行人雖然佩戴了頭盔但未系好安全扣,導致身亡事故。
“五一”假期本是勞動者休息放松、集中出行游玩的高峰期,然而兩起電動自行車亡人事故的發生,不僅給兩個家庭帶來了沉重的悲劇,也再次向社會敲響警鐘:“戴盔出行”刻不容緩。而漠視交通規則、輕視防護保障,往往就是悲劇的開端。
梳理兩起事故細節,教訓十分深刻。一起因騎行人闖紅燈且頭盔系帶未扣好,在與小客車發生碰撞事故的瞬間頭盔脫離頭部,經搶救無效身亡;另一起因騎行人醉酒駕駛且未戴頭盔,與西側便道路緣石接觸后摔倒,不幸離世。
分析這兩起電動自行車亡人事故成因,不難發現,具有一定的共同點。一方面,騎行人都有違法行為在先,可謂是事故發生的“罪魁禍首”;另一方面,不系盔帶、盔帶過松等不規范戴盔行為,導致遇險時“最后一道防線”形同虛設。
由此可見,無論駕駛何種交通工具出行,守法永遠是出行第一準則。“不闖燈、不逆行”不因交通工具而有所區別,是所有交通參與者的基本底線;“酒后騎車”也跟酒駕一樣,都存在嚴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均屬于交通違法行為。
而“戴盔出行”之所以被反復強調,根源在于電動自行車屬于典型的“肉包鐵”,騎行時一旦發生碰撞,頭部首當其沖承受巨大沖擊力,這也是電動車亡人事故的主要致命原因。騎行時規范佩戴合格的安全頭盔,絕非為了應付路面檢查,而是對自身安全負責的必要舉措。
據北京市交管部門通報,今年一季度本市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已致44人死亡,其中有27人未佩戴安全頭盔,占比61.4%。另據急救專家介紹,在電動自行車致死事故中,70%至80%的致命傷源于顱腦損傷。不戴頭盔時,致命傷害風險是戴頭盔者的3倍以上。
這些具體數據,都是擲地有聲的提醒:“戴盔出行”事關超700萬人的出行安全,唯有把法律條文的硬性要求,轉化為市民發自內心的行動自覺,才能從源頭減少悲劇重演。
在執法方面,北京已試點開展電動自行車非現場執法。如同機動車違法一樣,路口非機動車非現場執法采集設備將拍攝違法行為,經過后臺審核錄入,向違法人發送違法提示短信。未來,隨著執法點位全域覆蓋,必將形成長效震懾,倒逼市民養成主動戴盔、守法騎行的良好習慣。
源頭治理同樣不可或缺。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強對生產、銷售環節的監管力度,嚴厲查處非標電動自行車和劣質頭盔,杜絕其流入市場;同時,鼓勵銷售門店推行“賣車送盔”服務,并在新車登記上牌環節,提醒購車者配備合格頭盔,從源頭筑牢安全基礎。
與此同時,社區、學校可設立“共享頭盔”借用點,方便居民和學生臨時取用;并且應強化安全教育,破除“路程短、騎得慢就不會出事”等僥幸心理,讓“頭盔保命”的理念深入人心。
總之,文明騎行從來不是一句口號,“戴盔出行”也不能只停留在法律約束層面。一座超700萬輛電動自行車穿行的城市,交通秩序的涵養、安全底線的守護,還需要每個騎行人自覺自律——戴好頭盔、嚴守交規,既是對個人和家庭負責,更是一座城市最直觀的文明底色。
編輯 / 徐秋穎
校對 / 賈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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