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軍律師.
咨詢請關注,私信必復。
在合同糾紛案件中,合同效力是裁判的基礎與前提。原審法院一旦對合同有效/無效、未生效、可撤銷等認定錯誤,將直接導致責任劃分、價款返還、損失賠償等全部裁判結果錯誤。
那么,能否以原裁判對合同效力認定錯誤為由申請再審?又該如何證明認定有誤?
最高人民法院多個案例中明確:
合同效力認定屬于案件基礎性、核心性問題,原裁判認定合同效力確有錯誤的,屬于“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認定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法定再審事由,當事人有權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查證屬實的,應當啟動再審。
再審程序的功能就是糾正生效裁判中的基礎性、根本性錯誤。合同效力是所有合同責任的邏輯起點,效力認定錯誤意味著裁判從根基上違法。若不予糾正,將直接導致當事人權利義務嚴重失衡,違背公平與誠信原則。因此,以效力認定錯誤申請再審,具有充分的正當性與必要性,法院應予審查并糾正錯誤裁判。
那么,如何證明原裁判對合同效力認定有誤呢?
一、證明“適用法律錯誤”
1. 原審錯誤適用無效條款:把違反規章、地方規定當成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認定無效。
2. 混淆效力類型:把未生效當無效、把可撤銷當有效、把效力待定當成已生效。
3. 法條引用錯誤:適用已廢止法條、引用條款與案件性質明顯不符。
4. 未依法區分效力性與管理性規定:僅以違反管理性規定認定合同無效。
二、證明“認定事實錯誤”
1. 原審對合同簽訂、履行、授權、追認等基本事實未查清或完全認定錯誤。
2. 對是否存在惡意串通、虛假意思表示、違反公序良俗等事實缺乏證據證明。
3. 關鍵證據未經質證、系偽造、采信明顯矛盾證據導致效力誤判。
4. 無視合同已實際履行、補正、批準、追認等足以影響效力的事實。
三、證明“效力錯誤直接導致裁判結果錯誤”
1. 合同有效/無效直接決定:是否承擔違約責任、是否返還財產、如何分擔損失。
2. 只要效力認定錯誤,后續所有判項均失去依據,屬于“足以影響公正審判”。
四、提交關鍵證據材料
合同原件、補充協議、履行憑證;
授權文件、追認記錄、審批/備案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條文(證明原審適用依據錯誤);
新證據(如事后補正、批準文件、鑒定結論等)足以推翻原效力認定。
周軍律師提醒,合同效力認定錯誤是最“值錢”的再審事由,一旦成立,全案改判概率極高。申請再審時不必糾纏細枝末節,只需集中證明:效力認定錯誤+屬于法定再審情形+導致結果錯誤三點即可。遇到合同效力爭議、生效裁判申請再審等問題,建議及時咨詢專業律師,尋求有效的法律幫助,以免錯失維權良機。
![]()
普及法律常識,幫您維護權益。
點贊關注分享,讓親友都得到法律保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