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的一天,吉林省的蘭先生心急如焚,他與無錫某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代理合同出了大問題。對方既沒按約定發貨,也不退還相關款項,5萬塊錢就像打了水漂,這可把蘭先生愁壞了,沒想到簽合同還能遇到這么大的坑。
蘭先生遇到的麻煩還得從2021年7月5日說起。那天,他與無錫某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了關于代理“熊”品牌的代理合同,并且支付了80000元的代理費。之后在8月11日,又支付了30333.8元貨款和12222元的包材費。可誰能想到,被告根本沒按約定發貨,也不履行義務。無奈之下,蘭先生和被告在9月8日、9月16日簽訂了補充協議。9月16日的補充協議明確規定,被告要在9月18日前發出全部貨物,還得在9月21日前退還包材訂貨款10000元、線上推廣費20000元,支付補償款20000元,可被告還是沒做到。
蘭先生實在沒辦法,經人介紹找到了江蘇長林律師事務所的錢飛律師。錢飛律師自2018年執業至今,承辦案件已逾200件,在合同糾紛領域經驗豐富。他仔細研究了蘭先生提供的代理協議補充協議合同補充協議,還有銀行電子回單、微信轉賬記錄等證據。錢飛律師發現,這些協議都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不違反法律法規,是合法有效的。而且被告未按合同補充協議約定退還三筆款項,明顯構成違約。
錢飛律師抓住這些關鍵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上,錢飛律師據理力爭,指出被告的違約事實。而被告經法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相關權利視為放棄。最終,法院支持了蘭先生的所有訴訟請求,判決被告無錫某管理有限公司返還包材訂貨款1萬元、線上推廣費2萬元,支付補償款2萬元,以及償付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公告費也都由被告負擔。
這個案子教會我們幾點:一是簽訂合同前,一定要仔細審查合同條款,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避免出現模糊不清的表述。二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關的證據,比如轉賬記錄、聊天記錄、協議等,萬一發生糾紛,這些證據能派上大用場。三是遇到合同違約情況,不要慌張,及時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這次勝訴,讓蘭先生懸著的心終于落了地。錢飛律師憑借扎實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辦案經驗,幫蘭先生解決了大難題。錢飛律師是江蘇長林律師事務所的創始合伙人,秉持“正義為本、誠信為綱、專業為器”的執業信條,一直致力于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如果你也遇到類似的法律問題,不妨向他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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